关于做好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7浏览次数:5848

各学院: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23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本次项目申报级别为国家级和省级,先进行国家级项目遴选,再根据项目论证质量按既定数额推荐省级。

(一)申报对象

面向一至三年级全日制普通在校生,鼓励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等有浓厚兴趣的学生积极申报。优先考虑一、二年级学生,其他年级学生若有意申报,须保证在毕业前能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二)申报类别与研究期限

所申报项目包括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三类,各类项目要求如下:

1.创新训练项目是学生个人或团队,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通过训练,学生可获得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工程实训、社会实践的训练机会,达到“转变学习方式、增强实践能力、发挥个人潜质”的训练目的。该类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1年。

2.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通过训练,学生可掌握创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熟悉创业的基本流程和基本方法,了解创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达到“激发创业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提高创业能力”的训练目的。该类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1-2年。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通过实践,学生可就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进行创业实践,真实创办企业并实现有效运行。该类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1-3年。

(三)申报范围

1.教师教研、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2.开放实验项目、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3.设计、发明、创作、专利等项目。

4.为参加国家和省有关竞赛的前期研究项目。

5.具有市场开发前景、可行性的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

6.社会调研项目。

7.其它符合要求、有较大研究与开发价值的项目。

(四)项目数额与资助经费

1.遴选推荐数额

1)国家级项目。推荐46项,其中,创新训练项目28项,创业训练项目12项,创业实践项目6项。

2)省级项目。推荐94项,其中,创新训练项目65项,创业训练项目20项,创业实践项目9项。

2.资助经费

项目经费主要由学校予以资助,根据有关管理办法,具体额度为:

1)国家级项目: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资助5000/项,创业实践项目10000/项(结题时获优秀等级的另奖励5000/项)。

2)省级项目: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资助3000/项,创业实践项目5000/项。

(五)申报要求

1.立项原则

1)遵循学术性、创新性、实用性和探索性原则,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的培养。鼓励利用社会资源,结合企业需求和生产实际,与企业共同申报项目。

2)项目由学生自主以团队形式申报,团队人数一般为创新团队3-5人,创业团队10人以下。鼓励多学科交叉融合,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

3)每个学生原则上限申报主持1个项目,参与项目数不超过2个;已承担有项目且未结题的学生或团队,不得再次申报,以往立项且名称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允许交叉或变相申报。

4)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须由已注册公司或办理营业执照的学生(或团队)申报,也鼓励有创业教育培训和实训经历的学生申报该类项目。

2.选题要求

1)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立论根据充足。前期项目组要充分调研,并对技术路线及实施方案等进行充分的可行性分析,同时具备项目实施条件。

2)鼓励以“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学科竞赛等各类赛事活动为依托申报项目,并优先予以推荐。

3.导师指导

1)每个项目必须配备1-2名相关学科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指导国家级项目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鼓励聘请行业、企业一线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2)每位教师指导同级别项目不得超过2项。可以多个指导教师同时指导一个项目。

3)教师有指导项目结题验收未通过的,一年内不得作为申报项目的指导教师。

(六)申报程序

1. 327-423日申报阶段

请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做好项目申报的宣传和指导工作。

1)学生结合个人兴趣爱好和专业特点确定选题,落实指导教师及成员,并在教师指导下认真填写《巢湖学院大学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和《巢湖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见附件1)。

2)登录“巢湖学院质量工程网”(http://chxy.zlgc2.chaoxing.com/),使用个人学号和密码登录(注:首次登录须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初始密码为123456)并进入个人门户,之后点击“工作台”选择“在线申报”,并按照要求填写项目基本信息(注:填写项目名称时请统一使用“姓名+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命名,如“张三+创新训练+立体陶瓷艺像制作技术创新研究”)、项目成员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具体操作程序详见附件2,已申报的项目可在个人工作台“我的项目”中查看,请勿多次重复申报和上传)。在线申报截止日期为423日。同时,将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的纸质申报材料一份报所在学院审核。

2. 424-27日审核阶段

1)学院审核。424-25日,学院负责人审核学生项目申报材料并签署意见。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学院教学科研秘书使用个人账号(注册步骤同上)登录“巢湖学院质量工程网”进行在线审核(注:纸质材料无需报教务处)。学院审核结束后,报送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并加盖公章(见附件3)到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教务处审核。426-27日,教务处根据学生申报和学院审核情况组织项目在线审核,对符合要求的提交专家评审。

3. 429-55日评审阶段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在线评审,确定拟推荐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名单并报学校批准。

4. 514日前报送阶段

确定立项项目进行校内公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完成各级各类项目推荐报送工作。

二、往年项目结题验收

(一)项目范围

1.历年延期和整改的国家级和省级项目;

2.2016-2017年度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项目;

3.2018年度立项的国家级项目若研究任务已完成,可申请提前结题。

(二)验收方式

项目结题验收根据级别分类组织,具体如下:

1.国家级项目

实行网络在线提交材料和专家答辩方式相结合,时间安排拟定于51920日,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答辩要求如下:

1)各项目组陈述时间为6-8分钟,专家问答时间为3-5分钟。

2)自行制作答辩演示ppt,内容应能反映项目实际研究过程和结果,具体包括:主要研究内容与方法;所取得的主要成果与结论,尤其是突出主要的科学发现和创新之处,并列出具体内容及其必要的数据资料;研究意义与应用前景;预期研究计划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等。

另答辩时请提交简装版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一式五份,以供专家现场评阅。

2.省级项目

实行网络在线提交材料和网络评审。

(三)材料提交

结题验收项目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各项目负责人请于51日—15日登录“巢湖学院质量工程网”(http://chxy.zlgc2.chaoxing.com/)完成材料在线提交,操作流程同前述申报(注:填写项目名称时请统一命名为“XX年度国家级(省级)结题+项目编号+姓名)。逾期未交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作自动撤项处理。具体材料包括结题材料和成果展示材料两部分。

1.项目结题材料,内容包含:

1)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3000字左右);

2)项目申报书;

3)项目任务书;

4)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5)项目结题报告书;

6)项目过程性支撑材料,如实施情况记录、研究工作日志、导师指导记录原件、主要参考文献资料目录、项目研究实施方案、调查问卷、图片及相应文字说明等;

7)研究成果支撑材料:项目成果统计表(后附各类成果材料,包括研究报告、论文、软件、专利、实物等,若成果以论文形式公开发表提交含版权页的完整复印件一份;若成果获得奖励或专利,提交证书复印件;若成果为设计实物,提交设计方案、设计过程稿、实物照片;若以实验项目完成的项目,提交实验方案、实验记录和实验报告;若成果为软件,需提交用户使用说明、源程序代码打印稿、程序光盘等)。

2.项目成果展示材料。以WORD文档形式呈现,内容包括:

1)项目类型:xx年度国家级(或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项目名称:xx

3)项目编号:xx

4)项目成员信息:姓名、年级、专业;

5)指导教师信息:姓名、职称、研究方向;

6)项目简介:200字左右;

7)图片(可包括学生调研、讨论、项目展示、截图、图表等):2-3张,要求有相应图注或表名,格式为jpeg

8)创新点描述:100字左右;

9)项目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已授专利等。

上述两部分材料请转成电子形式,并分别以压缩包上传系统。

(四)成绩评定

1.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其中,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总量的20%。评定为优秀等级的项目要注重创新性和学生创新能力的提升,项目成果应有良好的展示度(如实物、专利、论文等)。对存在研究无实质性内容、材料拼凑、抄袭等现象的项目一律按“不合格”处理。

2.考虑到学生实际,成绩评定注重考查学生实际收获,对开展了实质性研究但未能成功的项目,由专家组综合考虑后评定。

(五)其它

1.项目团队未完成既定研究任务的,需办理相应手续,未办理手续的该项目作撤项处理。撤项的项目需退回全部或部分前期经费。

2.通过验收的学生可认定相应创新创业学分,项目成果另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奖励,指导教师则给予相应工作量课时补助。

以上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联系,联系人:江萍,联系电话:0551-82362277

特此通知。

 

附件:1.巢湖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用表

2.巢湖学院质量工程管理平台使用手册(教师和学

生用)

3.巢湖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

4.巢湖学院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检查情况一览表

 附件1:巢湖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用表.rar

附件2:巢湖学院质量工程管理平台使用手册(普通教师和学生用).docx

附件3: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学院填报)(模板).xls

附件4:巢湖学院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检查情况一览表.xlsx  

 

教务处      

20193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