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6浏览次数:870

各学院、校直相关单位:

根据《巢湖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校字〔201812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申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申报教师和实验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二、工作组织

1、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由教务处、教工部负责组织成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组。

2、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各学院成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组。

三、时间安排

1本年度申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最迟于114日前完成,请各学院做好工作安排,按期完成。

2本年度申报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安排详见附件《巢湖学院2019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成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组,按期完成;并负责通知本学院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及支持相关工作。

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在规定时间提交教学材料和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抽签上课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巢湖学院2019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实施方案.docx

 

 

教务处  教工部    

2019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