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各项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2浏览次数:1640


各学院、校直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高校学生返校安排的通告》和《巢湖学院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毕业年级学生返校的通知(第18号》,毕业年级学生于5月9日(周六)、5月15日(周五)分两批有序返校开学,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0届毕业生各项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补、缓考工作

1.补、缓考时间:5月10日—24日

2.补、缓考组织:按课程归属,二级学院组织补、缓考。二级学院补、缓考工作安排表于考试前2日报教务处备案,届时教务处组织巡考。

二、课程重修考核

1.5月31日前完成重修课程考核工作。考核由二级学院组织,考核安排表于考核前2日报教务处备案,届时教务处组织巡考。

2.要求学期末随重修班级一道考核的学生,经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安排期末统一考核。

三、毕业实习工作

5月31日前,完成实习考核工作,二级学院向教务处报送毕业实习成绩表。

四、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1.答辩时间:5月10—24日,第二次答辩最迟于5月31日前完成。

2.答辩组织:二级学院组织,答辩安排表于答辩前按要求报教务处备案,届时教务处组织对答辩进行督查。

3.答辩形式:可采用现场答辩和在线答辩两种形式,现场答辩须控制答辩参加人数,座位保持至少1.5米以上间距,在线答辩要保证程序规范和真实性。

五、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

1.5月31日前延期毕业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延期毕业申请表,二级学院审核汇总后报教务处。

2.6月7日前,二级学院完成成绩登录和审核工作。

3.6月8—14日,二级学院完成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初审工作,审核结果报教务处。

4.6月21日前,教务处完成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复审工作,提交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

5.6月29—7月3日制作、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六、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

1.毕业生于5月10—31日期间可办理相关离校手续,最迟于5月31日前离校。

2.因修改论文、参加期末重修课程考核等确需留校的,实行审批制,由毕业生向所在学院申请,二级学院报学工部、教务处、后勤处审批。

、有关说明与要求

1.本通知为总的工作安排,具体安排由各学院确定,请毕业生根据所在学院工作安排完成各项学业工作。如有变动,学校另行通知,请毕业生密切关注学校和所在学院通知。

2.2014级2015级延期毕业的学生返校参加论文答辩和重修课程考试,各学院要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责任到人,《巢湖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毕业年级学生返校工作安排》要求做好返校工作。

3.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教学和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毕业生返校后的时间与学生交流,上好毕业前的最后一堂课。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20年5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