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高校学生返校安排的通告》和《巢湖学院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毕业年级学生返校的通知(第18号)》,毕业年级学生于5月9日(周六)、5月15日(周五)分两批有序返校开学,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0届毕业生各项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补、缓考工作
1.补、缓考时间:5月10日—24日
2.补、缓考组织:按课程归属,二级学院组织补、缓考。二级学院补、缓考工作安排表于考试前2日报教务处备案,届时教务处组织巡考。
二、课程重修考核
1.5月31日前完成重修课程考核工作。考核由二级学院组织,考核安排表于考核前2日报教务处备案,届时教务处组织巡考。
2.要求学期末随重修班级一道考核的学生,经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安排期末统一考核。
三、毕业实习工作
5月31日前,完成实习考核工作,二级学院向教务处报送毕业实习成绩表。
四、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1.答辩时间:5月10—24日,第二次答辩最迟于5月31日前完成。
2.答辩组织:二级学院组织,答辩安排表于答辩前按要求报教务处备案,届时教务处组织对答辩进行督查。
3.答辩形式:可采用现场答辩和在线答辩两种形式,现场答辩须控制答辩参加人数,座位保持至少1.5米以上间距,在线答辩要保证程序规范和真实性。
五、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
1.5月31日前延期毕业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延期毕业申请表,二级学院审核汇总后报教务处。
2.6月7日前,二级学院完成成绩登录和审核工作。
3.6月8—14日,二级学院完成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初审工作,审核结果报教务处。
4.6月21日前,教务处完成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复审工作,提交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
5.6月29—7月3日制作、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六、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
1.毕业生于5月10—31日期间可办理相关离校手续,最迟于5月31日前离校。
2.因修改论文、参加期末重修课程考核等确需留校的,实行审批制,由毕业生向所在学院申请,二级学院报学工部、教务处、后勤处审批。
七、有关说明与要求
1.本通知为总的工作安排,具体安排由各学院确定,请毕业生根据所在学院工作安排完成各项学业工作。如有变动,学校另行通知,请毕业生密切关注学校和所在学院通知。
2.2014级、2015级延期毕业的学生返校参加论文答辩和重修课程考试,各学院要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责任到人,按《巢湖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毕业年级学生返校工作安排》要求做好返校工作。
3.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教学和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毕业生返校后的时间与学生交流,上好毕业前的最后一堂课。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20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