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听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31浏览次数:436

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教学过程质量监控,全面客观地了解和掌握课堂教学动态,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巢湖学院听课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现将本学期听课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学第一周听课安排

校领导与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听开学第一天第一节课(9月4日上午第一节课),具体安排见附件1,确有特殊情况可在开学第一周内完成听课任务;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第一周听课时间自行安排。

二、本学期听课工作安排

1.听课范围

本学期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的所有课程(含理论课程、实验实训课程)。

2.听课时间

本学期1-16周(2023年9月4日至12月24日)。

3.听课次数

按照巢湖学院听课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4.听课方式

日常听课以随机、随堂为主,也可根据需要和工作安排有重点或有针对性地听课。学院层面的同行听课建议采取集体听课、集体评议的方式,根据教学安排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听课活动,如教学观摩、教学竞赛选拔、新进教师或新开课教师听课、职称评审教学质量评价等。

三、相关要求

1. 听课时间尽可能分散到整个学期,避免期中或期末集中听课;尽可能扩大听课范围,兼顾到理论课、实践课和不同年龄段的授课教师,每人每学期至少听1次实践课。

2. 听课应重点关注课堂教学管理、教学实施、教学环境、学生学习情况,对教师立足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的选择与组织、教学方法与手段的设计与应用、课堂教学管理与实施效果、课程思政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与反馈,对教学条件、教学环境等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与反馈。

3. 听课人员应认真填写“巢湖学院听课记录表”(附件2),课后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流。发现的教学设施、教风、学风等问题,应向相关部门与学院反馈,部门与学院应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四、结果反馈和持续改进

1. 校领导、职能部门处级干部听课情况由质评处负责汇总统计,听课记录表由质评处收集归档。

2. 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听课情况由质评处汇总统计,听课材料依据《巢湖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修订)》规定归档。

3. 二级学院的听课材料以学院为单位自行归档,每月末对听课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填写听课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质评处质量管理科。

4. 质评处及时反馈听课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和学院进行整改。听课人员应对相关教学问题进行持续跟踪,落实OBE理念,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水平。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2023年8月31


通知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一节课听课工作安排表.docx

通知附件2:巢湖学院听课记录表.docx

通知附件3:巢湖学院听课情况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