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巢湖学院本科教学督导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5浏览次数:45

各学院:

    教学督导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和监控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对规范教学行为、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等具有积极作用。因本届教学督导任期已满,学校决定开展校、院两级教学督导换届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督导任职条件

(一)拥护并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熟悉学校教学管理过程和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教学研究及教学指导能力。

(二)坚持原则,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师德高尚。

(三)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丰富,具有教学系列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或省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教学竞赛获奖者等教学能力突出的中青年教师。鼓励已退休或退居二线、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专职教学督导。

(四)身体健康,能够投入必要的时间和精力,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督导任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二、教学督导的工作职责

    依照《巢湖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有关规定,对学校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反馈和咨询等,为学校教学改革与发展提供咨询建议与决策依据,促进优良教风、学风和育人环境的形成。

三、选拔及推荐人数

   在个人申报基础上,各学院推荐1~2名校级督导员,选拔确定2-3名院级督导员(专业数少于3个的学院聘2名院级督导,专业数3个及以上的学院聘3名院级督导)。院级督导员不得与校级督导员重复。

四、换届程序

(一)通知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人员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表。

(二)学院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将拟选聘的院级督导名单和拟推荐的校级督导名单及相关材料报质评处。

(三)学校审核,确定校、院两级督导人选,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四)学校聘任,发文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根据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规范开展督导换届遴选工作。

(二)各学院于20231222日前将巢湖学院教学督导申请表、教学督导员遴选推荐表(见附件)报送至质评处(图书馆0924室,电子版点对点发送质评处高老师,电话:82360768)。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质评处  

                                                  2023年12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