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校部分公共区域存放废旧资产进行排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2浏览次数:10

各单位、各部门:

为规范管理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优化校园环境和合理规划公共区域。通过走访、调研和实地查看,发现学校多个公共区域长期堆放大量废旧资产。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将对公共区域存放的废旧资产进行逐一排查、逐步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查

请各单位、部门对如下区域(不限于):图书馆负一层、1-8号车库、原教材科附属房屋、明德楼负一层、老浴室、原四树超市房屋等公共区域进行彻底排查。在公共区域存放废旧资产的相关单位,请于2024年4月21前将“公共区域存放废旧资产的清单”(见附件)报送至国资处。预期未报送“公共区域存放废旧资产的清单”的单位视作未在公共区域存放废旧资产。

(二)学校核查

学校将于4月22日-30日对各单位提交的“公共区域存放废旧资产的清单,安排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工作主要结合巢湖学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账、账核对,同时进行账、物实地清点。

(三)分类处理

学校将于5月6日开始,根据核查的具体情况,对于能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校内调剂使用;对于不能使用的资产,学校将根据《巢湖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巢湖学院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要求,对废旧资产分批、分类逐步处理。

二、排查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资产排查工作,安排专人按时完成资产排查,准确填报公共区域存放废旧资产的清单”。各单位填报的所有资产卡片信息要和巢湖学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信息进行比对,确保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做到不疏、不漏、不虚和不重。

)严肃工作纪律

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加强国有资产保值保全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排查结果真实可靠。对于无故盘亏的资产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公共区域存放废旧资产的清单(格式)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共区域存放废旧资产的清单(格式).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