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8浏览次数:809

关于加强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

作风建设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中秋、国庆双节临近,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巩固拓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成果,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风清气正廉洁安全过节,现就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提醒

近期,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网站集中通报了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充分说明纠治“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和各单位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指示批示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法规制度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增强师生员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和疫情防控意识。

二、严明纪律要求

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教育提醒广大师生员工对照鉴戒,在节日期间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严格要求自己,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严守纪律规矩,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严禁违规公款赠送月饼节礼、购物卡;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家长或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支付凭证;严禁私车公养、公车私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向相关单位报销、摊派、转嫁费用;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

三、严肃执纪问责

各级党组织和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疫情防控政治责任,注重教育引导,严明纪律要求,深化作风建设,加强师生出行及健康信息掌控,及时上报本单位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疫情防控纪律要求的问题。要结合“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师生医护员工反映强烈的问题。校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明察暗访,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现的“四风”问题以及违反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的问题严查快处,通报曝光。

监督举报电话:0551-82362578

监督举报邮箱:jsc@ chu.edu.cn



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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