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到期未结题和结题未结账科研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0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项目中后期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拟对到期未结题和结题未结账科研项目(不含人才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1.到期未结题科研项目:指2020年以前(含2020年)省教育厅及学校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题、申请结题未通过或经批准延期后到期未结题等的各类科研项目。

2.结题未结账科研项目:指2023年以前(含2023年)批准结题,项目批准经费已全部下拨,但尚未办理结账手续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二、清理要求

1.到期未结题科研项目负责人须于2024430日前按照各类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结题,并提交有关结题材料(附件123)。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填写《巢湖学院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4),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研究进展情况,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科研处审定。延期结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0241031日,延期结题项目负责人应在延期后到期截止日前自行提交结项材料至科研处。

到期仍未完成或未提交相关材料的项目将作撤项或中止处理。凡被作撤项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及学校各类科研项目,并退回已报销经费。

2.结题未结账科研项目负责人须于2024430日前办理结账手续。

三、结题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下载、填写《安徽省高校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或《巢湖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并按规范打印、报送项目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其中,《安徽省高校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中《项目经费决算表》须经财务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2.项目结题材料主要包括:(1)项目申请书;(2)项目计划任务书;(3)结题验收报告书;(4)项目研究成果(含封面、目录、正文等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装订成册(蓝色虎皮纹封装)。

注:本次清理范围内的科研项目,自202451日起,不再资助相关项目研究经费。

联 系 人:张帅兵   联系电话:82361536

附件:

1.安徽省高校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doc

2.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doc

3.巢湖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doc

4.巢湖学院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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