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审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24浏览次数:89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绿化工程项目管理,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巢湖学院绿化工程项目专项审计,特此公示。

一、审计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审计监督职责,客观评价学校绿化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结项的过程管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防范化解绿化工程领域管理风险。

二、审计内容

对学校2017年以后开展的绿化工程项目各环节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开展审计。

三、审计方式

学校审计处组建审计组进行现场审计,通过查阅工程资料(会议记录、纪要、财务资料、合同、经济签证、变更签证等)、现场复核测量以及询问等审计方法进行。为避免重复审计,在审计中借鉴以往政府审计和社会审计机构的成果。

四、审计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准备阶段:2023年8月底前,组成审计组,初步调取绿化项目审计资料,做好审前调查,确定审计重点,制定审计实施方案。

实施阶段:2023年9月中上旬,通过查阅资料、翻阅凭证、现场勘测等形式实施审计,进行审计沟通取证,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报告阶段:2023年9月下旬,根据审计情况撰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审计报告,经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五、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具体见附件。

六、审计办公地点

巢湖学院图书馆1019室

七、审计组联系方式

审计期间,广大教职工如有对学校绿化工程领域专项方面的情况反映,请与审计处审计组联系。

联系电话:82360270。

邮箱:sjc@chu.edu.cn。

同时,欢迎广大教职工对审计组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八不准”工作纪律.docx

 


巢湖学院审计处

                                 2023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