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论”课教研室组织开展公开示范教学活动

发布时间:2019-04-17浏览次数:211

为加强教师之间的经验交流,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期初制定的计划,415日上午第三节课,“概论”课教研室在博学楼302教室开展了“概论”课公开示范教学活动。“概论”课教研室主任、教学督导和部分兼职教师参加了此次活动。

王红丽老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述”为主题进行了示范教学。在一节课的时间里,王老师侧重细致分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何以提出”的问题。

首先,王老师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其对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对历史规律的深刻揭示,对现实问题的深入分析,对未来发展的深入思考,成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接着,王老师明确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式提出的标志。一是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二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把它载入宪法,使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

最后,王老师紧密联系实际,着重分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产生的依据。主要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产生的理论依据;两种社会制度较量呈现的新态势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产生的时代依据;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产生的实践依据。

王红丽老师备课充分,内容主题突出,授课层次分明。语言清晰、表达流畅,方法较灵活,PPT制作精美。课上,同学们聚精会神,听讲认真。课后,老师们进行了交流和评议,大家认为,王老师的课让人印象深刻,亮点很多,听后受益匪浅。此次示范教学活动不仅给新教师提供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也为老教师们搭建了进行教学交流和相互学习的平台。(文/夏明群 图/郭启贵 审/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