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开设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2005年1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上讲话的精神,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决定从2005年起对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进行改革,并在2006年新学期开始实行新的课程方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就是新的课程方案之一。《基础》课是全国高等学校开设的公共必修课,其由原来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等课程演变而来。2005年,中宣部、教育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基础>课的意见》及其《实施方案》,规定了新的《基础》课设置方案即“05方案”。根据该方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合并调整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按照“05方案”的有关精神,从2006级学生开始,《基础》课在我校正式开设。

  

二、课程教学目标

通过本课程教学,帮助大学生领悟人生真谛,坚定理想信念,弘扬中国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正确道德认知,积极投身道德实践,增进法治意识,养成法治思维,依法行使法律权利和履行法律义务,旨在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成长为自觉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三、课程教学要求

1、根据课程的特点要求,设计课堂教学体系。该课程和专业课教学有所不同,它既有理论知识的传授,更强调要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对大学生进行正确引导,使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为现代化建设的高素质人才。因此,要根据课程的特点要求,处理好理论体系和教学体系的关系,根据对教材理论体系基本脉络的把握,设计课堂教学体系。同时,教学体系要从大学生的实际出发,内容要准确定位,要具有可操作性。

2、要处理好理论知识讲授与现实问题分析的关系,使理论讲授的系统性与现实问题分析的针对性很好地结合起来,运用理论分析现实问题,通过现实问题的研究与解决来提升理论,形成“精、实、活”为一体的教学特色和教学风格。“精”就是课堂理论讲授的内容要精选、精讲;“实”就是要注意联系学生的思想实际和社会实际,贴近社会,贴近生活,重点围绕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活”就是教学方式方法要灵活多样。

3、要转变教育理念,注重发展学生学习的主体性。要围绕育人这个根本,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能动性、自主性和创造性,组织有学生广泛参与的辩论赛、演讲赛、征文比赛等,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促进学生积极思考,提高教学的实效性。从而使学生成为教育、教学活动和自我发展的主体。

4、要不断加强实践教学环节,通过各种各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了解社会、培养能力、增长才干,提高综合素质。

  

四、教学重点与难点

1、教学重点。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新时代的忠诚爱国者和改革创新的生力军;帮助学生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弘扬集体主义精神,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道德人格,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引导学生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运行和体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道路的精髓,树立法治观念,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教学难点。引导学生以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人生观、价值观为指导,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现个人价值观念与社会发展趋势相协调,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相统一,做社会主义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者,做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五、课程教学方法

主要采取讲授与讨论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同时结合教材内容选取经典的音频与视频资料进行教学,使用多媒体教学,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社会实践。

  

六、课程考核方式

考试方式为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查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以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查相结合,综合成绩以期末考查成绩的50%和平时成绩的50%组成(课堂出勤、作业、课堂表现、笔记、实践活动情况等作为评定平时成绩依据)。期末考查可出任选题。考查基本题型为论述题、材料或实例分析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