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大学生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3浏览次数:2930

各学院:

根据大学生医保有关规定,经研究本学期参保学生“普通门诊”医药费报销工作定于2019年12月9日2020年1月2日进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受理报销医药费发生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至本次报销日止,在校期间累计在安医大附属巢湖医院、合肥市第八人民医院、合肥市骨科医院、巢湖学院校医院发生的门诊医药费(寒、暑假期间门诊费不报销),超出20元以上的部分按比例报销。

二、具体报销日程安排

1. 2019年12月9日、10日各班级经办人到校医保办领取、填写《普通门诊个人医疗费用报销单》、《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申报表》。

2. 2019年12月11日13日各班级到校医保办报送填好的《普通门诊个人医疗费用报销单》、《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医药费发票、病历、相关证明)。

3. 2019年12月14日31日校医保办审核、录入数据。

4. 2020年1月2日各班级经办人到校医保办领取、确认审核后的“医药费报销材料”。

5. 经校财务处核定后统一将报销款转至每位报销学生的建行账户中。

三、有关政策、规定请参见《巢湖学院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告知单》。

四、具体要求

1.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每位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来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2. 《普通门诊个人医疗费用报销单》、《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申报表》由班级经办人统一填写。

3. 请每个班级经办人收集报销材料统一上报,每个班级只可报送一次材料,不受理个人报销材料。

4. 对发生意外伤害而产生医药费用的情况,请辅导员老师核实后,再出具意外伤害证明。

5. 2019级新生参保时间从2019年10月1日开始计算。

以上未尽事宜,请与校医保办联系。

联系人:俞慧    联系电话:82362665

 

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