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1号)

发布时间:2020-01-29浏览次数:773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学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以下简称“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疫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冠”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防控工作,未雨绸缪,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及时做好防控相关工作,引导师生员工科学理性认识,依法依规有序管控。学校将根据省厅部署安排,适时启动学校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机制。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党委书记朱灿平、校长祝家贵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阮爱民、副校长徐柳凡、副校长黄志圣分别任第一、第二、第三副组长,副校长朱定秀、纪委书记路顺任副组长,党委其他成员和办公室、教工部、学工部、教务处、后勤处、保卫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后勤处(校医院),黄志圣兼任办公室主任,余洁平、张连福、陈和龙、周祥、丁俊苗、张蕊、管超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是做好值班值守。当前,春节临近,学校正值寒假。由于春运期间人流大规模移动,学生单独或随家长返乡、外出探亲和旅游等较为普遍,易出入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狠抓“新冠”疫情防控重点环节,非必要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切实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

四是分类落实防控。寒假期间,学生一律不得留校,各学院要及时摸清掌握学生去向。面向离校学生,通过易班·今日校园、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请各学院、学工部和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

五是加强部门联动。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及时准确掌握信息,积极获取专业指导,加强联防联控。宣传部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保卫处要加强假期学校门禁管控,严格外来人员出入。校医院要立即设立发热门诊部,对发热病人进行跟踪治疗和情况登记报告,主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加强科技攻关,认真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

六是改善环境卫生。后勤处、学工部、团委等部门在春季学期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冠”等传染病为重点,加强餐饮卫生管理,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七是深化健康教育。各单位要把握春节前后、寒假、春季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段和节点,通过向学生和家长发布提示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员工假期动向。要以防控“新冠”等传染病为重点,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冠”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员工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员工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八是及时报送信息。自2020年1月23日起,各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人员发生“新冠”疫情报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校办公室和后勤处(校医院)要分别及时报告省教育厅和卫生健康部门。

 

联系人:何  涛;电话:0551-82361990

  慧;电话:0551-82362665

        

                            巢湖学院“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