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2号)

发布时间:2020-01-29浏览次数:1234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合肥市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厅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以下简称“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安徽省、合肥市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扛起政治责任,始终把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落实“三查”要求,扎实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全力遏制疫情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将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并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要通过网络、电话、短信、微信等各种通讯方式,将党和国家及省有关部门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和科学防护知识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员工,做到全覆盖。各单位要全面摸排并掌握本单位师生员工寒假期间行程动向,要重点监测近期去过武汉或师生员工中接触过疫情发生后从武汉离开者的健康状况,如有疑似症状,要及时处理并报告。

三是严格校园管理。假期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所有返校活动一律取消,一律暂停校园场地对外开放。保卫部门要加强进出校园的车辆、人员登记和管控工作,要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后勤部门要重点加强校园特别是教学、办公、宿舍、食堂等重要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

四是加强值班值守。各学院、校直各单位要加强假期值班工作,每天要有一位负责人带班,并明确专人值守。对值班人员要进行专门培训,确保信息畅通。后勤处校医院要设置分诊点,切实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发现不明原因发热的患者,应立即转诊至有呼吸道疾病收治条件的医院,同时做好病人信息登记报告,不得私自留诊或拒诊。

五是规范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严格落实每日疫情防控“零报告”制度。教职工、学生信息分别由人事处、学生处统计上报领导组办公室(联系人:何涛,联系电话:82361990),不得漏报、迟报、瞒报。要严格信息发布,学校疫情防控信息由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

六是做好开学准备。学校将根据省厅统一安排和疫情发展情况,确定并另行通知春学期具体开学时间。开学时间未确定前,全校所有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由校办公室牵头,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人事处、后勤处、保卫处配合,制定新学期开学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单位要提前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巢湖学院“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

                     20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