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放假安排的通知(第25号)

发布时间:2021-01-11浏览次数:6275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全校师生员工:

经学校研究,现将做好2021年寒假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安排

  生:2021 年1月16日(周六)起至2月26日(周五)止。春学期暂定2月27日(周六)、28日(周日)分批次、错峰开学报到,3月1日(周一)正式上课。

教职工:2021 年1月23日(周六)起至2月24日(周三)止。在完成本学期各项工作任务后,自1月23日(周六)起,专任教师开始放假,学校机关人员和学院管理人员开始轮休。春学期暂定2月25日(周四)到岗上班。

具体开学报到时间将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与师生员工返校方案一并另行通知。没有接到学校返校通知,任何学生不得擅自返校。

二、离校工作安排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月16日(周六)寒假正式开始前,没有学习和考试任务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回家。

(二)寒假期间,家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可以申请暂时留校,其他学生一律不留校。学工部和各学院要精准安排学生分批有序离校,避免离校期间人员过于集中。各学院负责人和辅导员要采取“人盯人”措施,全面掌握学生离校和到家时间、返乡地点、车次(航班)、健康状况等信息,做到“一人一档”。

(三)各单位要指导师生员工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及线路,乘坐相对安全交通工具,尽量避免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中转,主动配合沿途疫情防控工作。师生员工返程途中要自觉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留存个人出行凭证,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三、假期疫情防控要求

(一)强化校园安全管理。保卫处要加强人员和车辆出入校园信息登记制度,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凡进入学校人员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加大校园巡查和校内教职工宿舍区等场所的监管力度。

(二)严格校内人员管理。保卫处要做好住校人员及假期到校工作教职工的备案管理。假期教职工凭一卡通、住校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进出校门,有关来访人员由受访人员电话联系确认或到校大门口接入校园。学校严格控制组织各类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举办校内招聘会、不承担校外会议培训竞赛等大型活动,如必须组织则尽量采取线上形式进行。

(三)做好实习实践教学安排。教务处、学工部和各学院一律不得安排学生赴中高风险地区实习求职就业。假期若有校外实习实训项目,相关学院要与实习单位做好协调对接,根据实习单位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制定实习计划,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工作预案,妥善安排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学生的食宿住行等,做好师生安全防护工作。

(四)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学工部、后勤处和各学院要组织学生在离校前对宿舍、教室、实验室等场所进行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降低疫情病媒及环境传播风险。后勤处、保卫处、教务处、信息化处等组织对重点场所进行再排查、再整治,保持设施设备完好、卫生。

(五)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假期对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场所,学校进行封闭管理。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管控,严格水电等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假期体育场所、图书馆等一律暂停对外开放。

(六)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假期离开合肥市域的教职工,仍须严格执行请假报告制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离肥。各单位要建立师生员工寒假期间去向登记制度,完善离校离肥人员信息台账。安排专人提醒督促师生员工每日进行健康打卡,实时更新并统计报送师生员工健康信息,严格执行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迟报,确保离校离肥人员底数清、情况明、返家返校行程可追踪。

(七)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单位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防火、防盗、防骗、防病、防传销、防校园贷、防非法集资等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积极配合支持所在地区的疫情防控措施。宣传部、教工部、学工部、团委等要通过校园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以及关于离校、居家、返校等注意事项和防疫要求,引导师生员工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公筷制、分餐制等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减少不必要外出,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春节期间尽量避免去室内人多的密闭空间,减少走亲访友和人数较多的聚集。

(八)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寒假期间学校设总值班室(地点设在图书馆8楼校办公室),负责处理假期学校有关工作。各学院、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安排好本单位假期各项工作及值班值守(每天至少有1名班子成员带班),将值班表电子版点对点发送至校办公室史老师,并将纸质版(加盖公章)于1月15日前报送信息科备案(地址:图书馆0831室,电话:82361509)。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签到,履职尽责,并做好值班记录,确保手机24小时联络畅通。如遇紧急、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及时妥善处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九)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学校各项疫情防控任务安排和工作要求。要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随机督导督察。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决定的事项执行不彻底,特别是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搞责任上推下卸、履职不力的,首先追究单位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不良后果的单位及党员、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要依规依纪严肃问责追责。

 

巢湖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