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高校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巢湖学院校级奖学金评审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发放2026年师范生专业奖学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1.巢湖学院2025届、2026届全日制师范专业(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物理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美术学、体育教育)学生,且毕业后在安徽省内从事教师职业。
2.任教单位是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学校(不含教育咨询、培训机构)。
二、发放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专升本毕业生,专科和本科都是师范专业的按照5年发放;专科是非师范而本科是师范专业的,按照2年发放;专科是师范专业而本科是非师范专业的,或师范专业毕业生考研升学的,均不予发放师范生专业奖学金。具体发放金额参照《巢湖学院校级奖学金评审办法》执行。
三、申报材料
1.《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专升本学生请同步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2.正式聘用合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特岗教师协议书)复印件1份(加盖教育局公章)或用人单位录用证明(加盖教育局公章)1份;
3.本人办理的银行卡复印件1份,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须登记在银行卡复印件上;
4.个人承诺书一份。
四、材料受理和奖学金发放
1.学生通过EMS(为方便查询,只接收EMS)将申报材料邮寄到学生处。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路1号巢湖学院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件人:崔老师,联系电话:0551-82360711,邮编:238024。材料受理时间:2026年9月30日前。
2.在申报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于工作日拨打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3.奖学金发放:2026年12月31日前。
五、发放程序
1.毕业生按要求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巢湖学院信息公开网公示审核结果;
4.学校审批;
5.财务处统一发放。
学生处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