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涛,河南滑县人,1978年6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讲师。现任经济与法学学院专任教师。主讲《民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侵权法律实务》《模拟庭审》等课程,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中多次获得“优秀”等次。2018年获评巢湖学院首届“中青年教学骨干”,2019年被评为“师德先进个人”,2020年获得“我心目中的好老师”,2021年获评巢湖学院第二届“中青年教学骨干”。
兢兢业业,为教育奉献自己的力量
近年来发表教科研论文多篇,出版教材两部(副主编);主持并完成校级科研项目一项,校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各一项;目前主持省级教学示范课、校级应用型课程开发项目以及校级“一流课程”项目各一项。先后获得校级优秀教学奖三等奖、省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排名第二)、校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指导学生参加安徽省未来律师辩论赛中获得“优秀辩手”;2017年带领校队在安徽省第五届未来律师辩论赛中获得三等奖;2020年指导学生在第四届“天欣杯”中国裁判文书写作大赛中获得二等奖。
刘德涛老师是我校经济与法学学院专任教师,自2004年到巢湖学院工作以来,一直在教学一线,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为巢湖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贡献自己的智慧与汗水,为法学专业的建设和发展奉献着自己的绵薄之力。
教学骨干,我心中的好老师
从走上讲台到现在,刘德涛一直坚持提前十分钟到教室,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解决学生在课下学习时遇到的问题。课间,他也常常留在教室,为学生解疑释惑。多年来,他一直坚持把手机号码、邮箱、QQ号码留给学生,告诉学生无论是学习上的困惑、教学上的建议还是其他生活中的问题,都可以进行沟通。十几年来,他从未欠学生一节课,各种节假日、运动会落下的课,他都会如数补上或往后顺延。自从使用多媒体授课以来,刘德涛一直让学生拷贝自己的课件,毫无保留。刘德涛很享受在课堂上讲课的感觉,课堂上的他总是满怀激情、谈笑风生……
自2019年秋学期以来,刘老师要求学生至少提前二十分钟到教室,他同样要求自己提前二十分钟到教室,他充分利用课前这二十分钟时间,讲解上节课布置的练习题,或者开展学习通随堂练习,或者解答学生的疑问……刘德涛说,他不能利用上课时间做这些事情,教学内容多,课堂时间太宝贵了!
刘德涛老师对教育事业的高度责任感与敬业精神得到了学生的一致认可与领导、同行的充分肯定。2019年、2020年他先后被评为“师德先进个人”、“我心目中的好老师”。
精心备课,提高教学质量
刘德涛始终认为,要提高教学质量,首先要备好课。他紧扣教学大纲,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精心撰写各门课程教案。他撰写的128学时的《民法》教案50万字左右、48学时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教案20万字左右……这些教案中,除了翔实的理论知识之外,还有司法考试题、思考题、讨论材料、案例分析等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内容。教案的撰写不是一劳永逸的,他坚持“长备长新”的原则,与时俱进,不断更新教案内容。如《民法典》出台和相关司法解释修订后,刘德涛老师及时对《民法》教案与课件进行了全面修订。
刘德涛老师一直注重教学方法的探索。一是理论联系实际教学法。民法的基本制度与百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在教学中,他密切联系实际,用详实的例子对相关知识点进行深入分析;同时为了让学生听清楚,他往往在黑板上画出“关系图”,这种教学方法不仅有助于学生理解理论知识,也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二是启发式教学法。围绕知识点,他会不断抛出问题让学生思考,将学生给出的答案与根据民法基本规则得出的答案相比较,从而加深对相关知识点的理解,这种教学方法在无形中培养了学生独立思考的习惯。三是案例教学法。法律是解决纠纷的“活的规则”,而非躺在纸上的“死的条文”。有时他在讲授完一个基本理论问题时,往往会摆出案例让学生解决;有时他在讲授基本理论问题之前先抛出案例,让学生带着疑问与好奇学习理论知识。
付出总有回报。刘德涛老师是法学教研室教学效果最好的教师之一,连续7年在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中他都获得“优秀”等次,并获评学校首届和第二届“中青年教学骨干”。
主动请缨,推动思政教学改革
2019年底,学院开始在专业课中进行课程思政教学改革试点。当很多专业课教师观望、犹豫不决,存在畏难情绪的时候,刘德涛主动请缨,对《民法》课程进行课程思政教学改革。
其实此时的他,对课程思政的内涵也是知之不多,但他相信“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于是,他系统地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全育人”相关论述,积极参加课程思政网络培训,调研借鉴其他高校课程思政改革的相关举措。一番深入了解之后,他结合《民法》的内容与课程思政改革的要求,确立了课程思政改革背景下《民法》的教学目标。作为教学改革的风向标的教学目标确立之后,他又根据《民法》课程的内容特点,多角度、全方位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实现思政教育与专业知识教育的无形融合。
刘德涛认为,教师的个人魅力是最重要的思政元素。授课教师个人魅力越强,学生就越喜欢该门课程,就越容易接受老师的引导,正所谓“亲其师信其道”!法学教育就是要实现学生具有“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而这种独立精神和自由思想的获得,与批判性思维能力的培养是分不开的。因此,刘德涛老师不断通过方法论的训练、批判性思维的培养等手段树立学生的科学观。
鼓励新想法,担任骨干挑大梁
实践技能竞赛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强化课堂理论学习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的重要培养方式。刘德涛老师一直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教”实践教学模式,鼓励学生加入各类专业社团,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在与本学科高水平选手的同台竞技中发现自身不足,不断提升自己。
多年来,刘德涛一直非常支持学生学科竞赛、学生社团活动。在争鸣法学社发展前期,他长期担任该社团指导教师,指导开展社团活动;多次作为评委参与学校未来律师辩论赛的指导;多次作为主要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开展安徽省未来律师辩论赛的校内选拔工作、集训活动。2017年带领学生在安徽省第五届未来律师辩论赛中获得团体三等奖的成绩。2020年指导夏效倩同学在第四届“天欣杯”中国裁判文书写作大赛中获得二等奖。
学校的发展,专业的建设,学生的成长成才,离不开刘德涛老师这种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好老师,祝愿刘老师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图片/教工部提供
文字/教工部提供
编辑/冯晓明
审稿/陈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