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巢湖学院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9-03 浏览次数: 4143

学院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残联决定共同组织开展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发放原则

(一)补贴对象。2020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三)发放原则。坚持部门协同、诚实守信、属地管理、高效便捷的原则。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请(2019年9月5日至9月29日)。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信息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毕业生已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gjy.ah.gov.cn/)注册过个人账号的,可用该个人账号直接登陆“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入“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进行申报。毕业生也可以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完成个人注册后,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入“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进行网上申报。

(二)信息系统校验(2019年9月5日至9月30日)。为减少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6部门将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时提示毕业生审核结果。逾期提交申请信息,系统不再审核校验。

(三)人工审核校验(2019年9月5日至10月11日)。人工审核校验前需进行信息系统校验,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而毕业生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信息系统下载相关申请表格(附件1),填写纸质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扶贫手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可参考附件2,提交辅导员初审,辅导员初审后将毕业生提交材料和发放一览表(附件3)统一交学院就业创业工作联络员汇总整理后,于10月10日前送至学生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人工审核校验发放一览表通过OA发送给丁继勇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及时组织人工审核校验,对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在申请人申请表上加盖学校公章,集中统一提交合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合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负责登录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审核校验。

(四)公示(2019年1012日至1020日期间)。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信息,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公示,学校也将巢湖学院官网就业网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五)拨付资金(2019年10月底前)。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若不满足直补到人条件,资金将拨入学校账户由学校通过银行代发方式,于2019年10月底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中。要求广大毕业生使用学校统一办理的建设银行卡,提高发放效率。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院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明确任务,精心组织,稳步实施。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传,重点宣传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的对象、补贴标准及主要用途,详细讲解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让每一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及时申报

(二)加强配合。为确保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全面落实,本次工作采取信息系统校验和人工审核校验相结合的方式。请各学院务必对毕业生提交的人工审核材料进行详细初审,并做好相关材料的汇总、整理和报送工作我校具体工作由学生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牵头负责,各学院在办理过程中,可及时进行沟通和咨询;各学院就业工作分管领导、就业创业工作联络员和毕业班辅导员要分工负责,加强配合,共同做好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

(三)规范审批。各学院要认真做好人工审核校验,确保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补尽补。要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好人工初审,并做好集中统一上报工作,工作中应坚持方便申请人”原则,让申请人员“最多跑一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满意度

(四)严明纪律。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要依纪依法处理。

四、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0551-82362870

电子邮箱:1513110164@qq.com

省教育厅: 0551-62831871、0551-62831846;

省民政厅:0551-65606134

省财政厅:0551-68150460

省扶贫办:0551-12317

联:0551-62999476

附件1:安徽省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2:人工审核提交材料说明.doc

附件3:安徽省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一览表.xls

附件4:阳光网个人注册流程.doc

                     巢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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