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中心)是学校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管理和招标采购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和招标采购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和招标采购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工作;
3.负责国有资产购置、登记、调配、评估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大型仪器和设备绩效评估工作;
4.负责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处置等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全校资产清查和年度盘点工作;
6.负责学校货物、服务和工程等项目的招标采购管理工作;
7.配合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8.负责政府分散采购和学校集中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或委托代理工作;
9.监督指导校内自行采购活动;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