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20〕198号)文件要求,安徽省教育厅将于2020年10月中旬到11月中旬开展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为做好迎接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校各资产使用(管理)部门。
二、检查内容
各部门结合前期开展的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和固定资产卡片信息整改工作,认真梳理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开展以下核查:
(一)核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的资产卡片信息(资产名称、使用人、价值、分类、用途、使用部门等)是否存在不准确、不完整、卡片重复等现象,特别是核查个人使用的教科研设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的资产卡片信息与实际使用情况是否一致,对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通过资产管理系统进行资产卡片信息修正。
(二)核查固定资产实物是否全部粘贴资产标签,对已损毁或缺失的资产标签进行统计,及时到国资处办理资产标签补打印并完成粘贴。
(三)核查巡视、审计、信访等反映涉及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核查各部门实物资产与资产管理系统中资产信息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账实不符,是否存在资产盘亏、盘盈和违规处置资产等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各部门自查自纠(9月27日至10月9日)。各部门对照核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自查自纠结束后,各部门务必于10月9日前把自查自纠报告提交到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纸质+电子)。
(二)学校核查(10月10日至10月25日)。国资处派员赴各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具体时间由国资处提前联系各部门。
(三)省教育厅检查(11月中旬前)。省教育厅检查组进驻我校进行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具体检查时间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自纠自查,提前做好迎检准备,严禁走过场,敷衍搪塞。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及时完成整改。
(二)做好充分准备,积极配合检查。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迎接检查各项准备,安排专人积极配合检查并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并以此次监督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