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5浏览次数:801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申报条件

    2019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专项项目三类,其中专项项目分产学研专项项目、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环巢湖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专项项目和工业陶瓷制备与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项项目。

    1.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主要支持有较好科研基础的中青年教师在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领域面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理论与现实问题开展研究。

    2.一般项目:申请者须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主要支持青年教师开展自主研究。每个项目须有在校学生参与研究。

    3.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申请者须为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编在岗人员,支持开展党团、学生管理、创新创业、心理健康、廉政文化等课题研究。

    4.产学研专项项目:申请者须提供与企事业单位签订的产学研合作协议,主要支持教师围绕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规划设计等领域与企事业单位开展实质合作。

    5.环巢湖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专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项目研究应以服务地方发展战略、满足社会需求为导向,侧重开展对地方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应用性研究。

    6.工业陶瓷制备与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项目主要围绕结构陶瓷、功能陶瓷、超细粉体、固废资源化利用等领域开展研究。

    上述项目,凡有在研科研项目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均不可申报。

    二、计划立项数和资助额度

    1.重点项目:计划立项20项,其中: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7000元;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10000元。

    2.一般项目:计划立项30项,其中: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4000元;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5000元。

    3.专项项目:计划立项20项,其中: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每项资助4000元;产学研专项项目和环巢湖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专项项目,每项资助5000元;工业陶瓷制备与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项项目,每项资助30000元。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申请者下载、填写《巢湖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巢湖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产学研专项)》和《巢湖学院环巢湖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专项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申请书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巢湖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适用于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以及工业陶瓷制备与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项项目。

    2.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5日(星期三),逾期不予受理。

    四、结项要求

    1.重点项目结项,须完成下列任务中的至少一项:

  (1)申请以论文结项的,须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篇。

  (2)申请以研究报告结项的,须出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直机关单位采纳证明材料。

    2.一般项目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结项,须完成下列任务中的至少一项:

  (1)申请以论文结项的,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

  (2)申请以应用软件、研究报告结项的,须出具使用或采纳单位证明材料。

    3.产学研专项项目结项,须完成下列任务中的至少一项:

  (1)申请研究报告结项的,须出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直机关单位采纳证明材料。

  (2)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争取科研到账经费自然科学类项目不低于10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不低于5万元。

    4.环巢湖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专项项目结项,成果形式须为研究报告,且须出具使用或采纳单位证明材料。研究报告撰写要求如下:

  (1)报告主题突出,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前沿性,得到本领域同行、实际应用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2)报告内容包括提要、前言(或后记)、目录、正文、附录、参考文献等主要部分。

  (3)报告篇幅适宜,包括图表等在内,字数一般控制在2万字左右。

    5.工业陶瓷制备与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项项目结项,须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下一步研究工作设想、参考文献),且须完成下列任务中的至少2项:

  (1)公开发表二类以上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被SCI、EI(JA)收录至少1篇;

  (2)申请受理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

  (3)获批三类以上纵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争取横向科研到账经费10万元以上。

    6.所有出版或发表的项目研究成果,须注明“巢湖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等字样,否则鉴定结项不予通过。

    以上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陈海银  王雷    联系电话:82361536  82362803  

    特此通知。

    环巢湖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专项项目申请书.doc                          

                                      科技处  环巢湖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