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与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

发布者:jfxy发布时间:2021-09-14浏览次数:564

913日上午,经济与法学学院院长徐志仓、学校特聘教授陆维福、经法学院党政秘书何东海等一行赴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对接校政产学研合作事宜。


为了更好的落实学校的应用型办学宗旨,经法学院在特聘教授陆维福的牵线下,经学院组织申报,安徽省商务厅同意将巢湖学院经法学院列为第一批安徽商务智库。根据合作双方的协议规定,为了更好的开发和承接省商务厅应用型课题研究,同时加强锻炼青年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经严格选拔,学院选送青年骨干教师李凌旭博士赴安徽省商务厅挂职锻炼。安徽省商务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卢宏世等热情接待了徐志仓一行,并召开李凌旭老师挂职座谈会。

会上,卢宏世介绍了安徽省商务厅政策法规处的工作职能以及深化合作的领域和方向,并就李凌旭博士在安徽省商务厅挂职期间的工作安排做了要求。卢宏世希望校政双方按照合作协议和安徽省商务智库建设要求,充分发挥好高校智力供给,提供有针对性的商务咨询服务,共同为促进全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贡献力量。

徐志仓向省商务厅对学校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要求挂职教师在挂职期间,要严格遵守省商务厅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虚心学习,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为深化双方合作积极贡献。


上午,徐志仓一行还来到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洽谈合作。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院长仲炎等出席洽谈会议。

仲炎首先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的基本情况,并表示研究院和学校在科研动态交流、相关课题申报研究、教科研人才库共建共享、决策咨询和研究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广泛的合作空间,期待双方通过共建“安徽药械规制研究中心”,深化合作,互利共赢。

徐志仓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巢湖学院目前的整体发展情况以及经法学院的基本情况,表示我院拥有较好的师资和科研基础,能够为安徽药械规制等领域提供智力支撑,希望通过双方的合作,共同助力我省食品药品检验事业的发展。

会上,我院与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达成了初步合作框架协议。(文、图/何东海 审/徐志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