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27浏览次数:135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项目

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大会选举产生。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大会。

召开日期为:115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1.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二、《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巢湖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学生会是在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依照法律,遵循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学生会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三条 学生会的宗旨和基本任务

(一)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密切学院与广大同学的关系。在维护学院利益和学生利益的同时,积极参与学院对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合理地反映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加强学校和广大同学的联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二)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在院内学生组织中发挥枢纽型作用,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三)注重加强我院学生及与其他学院学生会之间的沟通与交流,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广阔知识视野之目的。

第四条 学生会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本原则,广泛开展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和文体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促进同学们身心健康;  

(二)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扎实苦干,切实保持和增强会员自身服务管理能力。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凡取得巢湖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承认本会章程者,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重大事务的权利;

(二)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形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三)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有权参加本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

(五)通过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工作进行建议、批评和监督;

(六)收到处分的本会成员,在处分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力。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在行使权力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本会与会员利益;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积极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做好本会思想引领和组织建设工作;

(五)支持本会各级组织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工作,维护本会荣誉。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素质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二)作风正派,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努力学习,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在全班平均成绩以上,无不及格现象;

(四)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乐于为同学服务的思想;

(五)按时残疾有关会议,积极讨论并提出工作建议,接受所分配的工作。

(六)经常深入基层,狠抓工作落实,并向同学宣传学生会工作;

(七)具有较强的责任感、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成才意识;

(八)学生请求帮助时,必须认真对待,热心服务。

第九条会员的基本能力

(一)组织管理能力;

(二)宣传发动能力;

(三)社会交往能力;

第十条会员的纪律

(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积极完成学院领导及主席团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认真完成学生会分配的工作,参加会议或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事由要提前请假。无故缺席的,第一次批评,第二次通报,第三次自动退出学生会。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十一条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拥有决策权、人事权等权利,其主要职责为:

(一)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活动,对工作及各项事务进行决策与指导,并督促相关部门成员执行;

(二)对部门的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宏观把握以及同意协调;

(三)对学生会的人事及财务状况进行宏观掌握,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最终决定。

第十二条学生会主席团2名,各部门设置部长1名,副部长1-2名。

第十三条学生会现设事务部、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综合服务中心共五个部处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组建工作组。

第十四条学生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新的职能部门进行设置,对原有部门进行撤出或合并。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学生会实行例会制度。全体例会及部门例会两周一次,每次会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发言人、记录人等。

第十六条会议实行签到制度,由专人负责记录。主席、部长、干事不得无故迟到。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十七条为规范学生会运作,加强学生会内部人事结构的管理,进一步加快工作效率,提高全体成员的责任意识以及工作热情,特订立奖惩制度。

第十八条学生会奖惩制度采取扣分形式:

(一)无故缺席全体例会的扣10分,无故缺席全体性活动扣5分;

(二)若为部长级低于70分者要面向学生会全体成员做自我检讨;

(三)任何人因为个人工作失误导致重大失误的直接清退;

(四)低于70分者要做集体检讨,低于60分者直接给予清退;

(五)部长至少每月召开一次班委交流会,不按规定者扣10分。

第十九条学生干部任期未满提出辞职的,辞职程序如下:

(一)学生干部提出申请,交给所在组织;

(二)学生组织接到学生干部辞职报告后,召开负责人会议讨论,提出意见,并报上级组织批准审核;

(三)上级组织批复后,申请人方可交接离任。未经批复,申请人不得擅离职守。


第六章  学生骨干

第二十条建立健全学生骨干选拔机制:

(一)明确学生骨干候选人必须符合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等标准;

(二)选拔过程应面向广大同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二十一条建立健全学生骨干评价考核机制:

(一)从政治素养、道德品质、知识学习、履职能力、纪律作风等维度设置评价考核指标;

(二)评价考核意见作为学生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公示。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学生干部退出机制: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干部,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七章  经费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活动经费来自学校专项拨款。


三、院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3

1. 认真落实学院党团委、党支部、团总支及各行政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2.负责学院广大学生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

3. 组织学生会内部的日常思想教育工作,掌握全体成员的思想动态,并及时向团委反馈;

4. 围绕学院和我系工作中心制订学生会活动的整体计划;

5. 支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协调各部之间的关系监督各部工作的落实与开展情况;

2

事务部

5

1. 处理学生会内部事务;

2. 认真做好各项会议记录;

3. 负责会议、值班、活动的考勤;

4. 负责学生会各类文件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5. 负责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关系,发布学生会内部各项通知;

6. 完善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

学习部


1. 承办本院各类演讲比赛、辩论赛和知识类竞赛;

2. 负责学生会主办的各类比赛的计分、统分、排名工作。

3. 负责学院晚自习巡查等工作,做好学院与各个班级的沟通桥梁

4

体育部


1. 组织开展新生杯篮球赛;

2. 负责联系校学生会体育部并组织本院系学生参加“汤泉杯”赛事;

3. 组织学生参加校运动会。

5

综合服务中心


1. 主要负责学生会权益官Q的日常运行,联系各班级权益委员,及时解决同学们日常遇到的侵权事件;

2. 配合校学生会大学生权益维护中心收集“8+1”联席会议问题;

3. 配合校学生会开展本院系的女生节活动并举办院系特色女生节活动;

4. 注重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配合校学生会开展”心理健康周”活动;

5. 负责伙管会的相关管理工作并开展宿舍文化节系列活动;

6. 配合校学生会生活部参与食堂暗访、值班等工作。

6

文艺部


1. 负责承办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新生才艺大赛以及学生会内部团建等大型文艺活动;

2. 负责联系校学生会文艺部以及其他校级文艺组织并开展本院系内的校级文艺活动


四、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1

刘春蕾

中共预备党员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1

3/38

2

徐振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1

15/56

3

徐馨喆

中共预备党员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1

15/56

4

王佩龙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2

11/42

5

尹名茹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2

1/69

6

夏云飞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2

14/45

7

刘浩洋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2

2/39

8

汪晓辉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2

4/51

9

门雨晴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2

13/45

10

夏成南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2

11/51

11

万晓蕾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2

12/39

12

程瑞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2

13/45

13

舒桓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2

7/69

14

刘晨畅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2

10/39

15

江杰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2

13/52

16

章怿墨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3


17

张先胜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3


18

胡娟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3


19

丁仕雨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3


20

邵诣翔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3


21

汪曦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3


22

陶新月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3


23

周宇婷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3


24

邱彦琪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3


25

姚征明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3


26

秦宇涵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3


27

方雨轩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3


28

宋心妍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3


29

张怡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3


30

孙翊畅

共青团员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3


五、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巢湖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大会拟定代表127名,非学生干部代表比例不少于70%,女生代表比例不少于45%,并有适当比例党员代表。代表按各班级学生人数10%的比例分配到各选举单位。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学生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学生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通过代表会议的形式差额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不低于20%

代表候选人名单,由各选举单位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基层组织和学生的意见,反复酝酿,协商产生。

六、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委员会采取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20%,委员候选人为20人。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广泛征求各基层单位意见,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院党委和院团总支审查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学生委员会酝酿提名候选人建议名单,报院党委和院团总支审查同意后,提交大会进行选举,通过等额选举产生。

七、院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3115

地点:求实楼报告厅

代表数量:132

主要议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团十九大精神;

(二)听取和审议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讨论修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学生会章程》;

(四)开展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

(五)选举产生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第四届学生委员会委员;

(六)选举产生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第四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成员。

宣传部报道链接:https://www.chu.edu.cn/jsj/2023/1113/c834a169034/page.htm


1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开幕式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党委书记王光富讲话

八、院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巢湖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大会拟定代表127名,非学生干部代表比例不少于70%,女生代表比例不少于45%,并有适当比例党员代表。代表按各班级学生人数10%的比例分配到各选举单位。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学生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学生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通过代表会议的形式差额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不低于20%

代表候选人名单,由各选举单位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基层组织和学生的意见,反复酝酿,协商产生。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学生会组织改革,加强学生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引导学生会工作人员端正工作态度、提升工作能力,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巢湖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  述职评议内容包括日常考评和总体考评,其中,日常考评包括个人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总体考评则是对总体服务效果和贡献程度进行考评。

第四条  述职评议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一般在学期结束前三周;如有特殊情况,可推迟至下一学期开学初。

第五条  述职评议结果包括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次。其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数量最多不超过30%

第六条  述职评议采取查看总结材料和听取述职汇报两种形式进行,其中总结材料评分占述职评议计分的40%,述职汇报评分占述职评议计分的60%

第七条  述职评议在学院团委的指导下进行,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院党委、院团委共同参与的评议会。

第八条  述职评议内容包括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5个方面。

1.政治态度。主要考察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在主动接受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升政治觉悟、思想水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等方面表现。

2.道德品行。主要考察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及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表现。

3.学习情况。主要考察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在刻苦学习、勇于探索,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学习成绩、科技创新水平等方面表现。

4.工作成效。主要考察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在服务同学、部门建设、日常工作、履职尽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等方面表现。

5.纪律作风。主要考察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在言行举止、生活作风、校园舆论、塑造学生会清新阳光形象等方面表现。

第九条  对学生会工作人员的评议权重。

(一)主席团成员。由院党委老师(占比20%)、院团委老师(占比20%)、学生代表(占比30%)、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占比30%)共同评议。

(二)部门负责人。由院党委老师(占比10%)、院团委老师(占比20%)、学生代表(占比25%)、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占比20%)共同评议。

第十条  强化结果运用,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述职评议结果作为学生会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择优提名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本条例由巢湖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生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以本条例为准;上级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十、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院团委书记

金而立

 是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金而立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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