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jwc1发布时间:2020-11-07浏览次数:745

各学院:

为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结合本学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于119日开始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主要包括教学基本材料、教育教学改革、教学基本建设、教学质量保障四个方面(具体内容见附件1)。

二、检查程序

本次检查主要采用学院自查及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二级学院自查

时间:119日—1122(第十、十一周)

要求:各学院成立期中教学检查组,对照检查主要内容认真自查,详细记录检查结果,并就自查情况撰写写实性自查报告。

2.学校检查

时间:1123日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基本程序:

1)学院就自查情况进行简要汇报(不超过15分钟);

2)专家组依据指标体系进行检查;

3)师生座谈会;

4)检查情况反馈。

三、材料准备与信息反馈

1.学院材料

1)根据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准备好待检查的有关材料,其中2019-2020学年第一、第二学期末考试试卷,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须于1120日前送学校图书馆试卷室统一归档备查

2)自查的教学检查内容体系及记录表,教学检查自查报告书;(检查时提供)

3)整改报告,各学院结合检查组反馈的信息,撰写本单位教学检查整改报告书(主要内容包括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原因分析和整改方案等),于学校教学检查反馈后一周内报教务处。

2.检查组提供材料

1)检查专家提交本次期中教学检查记录表(见附件2)

2)检查小组分别提交各自小组教学检查总结报告。

3.教务处准备和撰写材料

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须对本次教学检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查和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学院自评务必客观、真实,内容须具体到教研室、教师、课程、班级和学生等。各学院要根据检查组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制定科学、有效的整改方案,认真整改,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层次。

2.为使检查真正落到实处,切实提高检查效果,专家组须对检查的项目认真检查,记录检查结果,作出写实性评价。参与教学检查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要相互配合,高度负责,以严谨务实的态度认真做好各项检查,共同推进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本次教学检查结果运用于对二级学院的年度综合考核和教师个人的教学质量考核。

 

附件:1.巢湖学院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内容体系及记录表.docx

2.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记录表.docx

 

 

                                         教 务 处      

                                20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