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巢湖学院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jwc1发布时间:2021-04-30浏览次数:813

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及校园和谐稳定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皖教秘科[2021]5号)的部署,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检查方案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相关单位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做好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防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各学院相关单位要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二、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对象主要是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重点检查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化学实验中心

三、工作安排

教务处联合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与基建处、科技处、保卫与校园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

1.各学院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组织相关人员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

2.各学院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3.请各学院将签字盖章后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2),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word格式)通过电子政务发送给教务处杨涛,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7日。

(二)现场

教务处在相关学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查。现场检查程序如下:

1.听取情况汇报:听取相关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总体情况介绍和实验室安全自查及整改工作报告。

2.查阅相关资料:查看学院自查报告和记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台账、整改报告等。

3.现场检查:根据学院提供的实验室(房间号),选定若干教学实验室和危险品仓库、废弃物中转站等,进行现场核查。

4.检查意见反馈:检查组及时反馈现场检查情况并形成报告反馈学院

整改总结阶段

学院在收到反馈报告1个月内,向检查组提交整改报告。已立整立改的,应附整改前后照片或文件等佐证材料;无法立整立改的,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执行计划,并于6个月内提交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docx

附件2: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docx

 

 

教务处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