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低值易耗品采购计划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jwc发布时间:2026-05-22浏览次数:20

各学院:

    为规范教学实验室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以下简称实验耗材采购,保障实验教学工作有序开展,提高资源使用效益,根据《巢湖学院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试行)》《巢湖学院采购管理办法》《巢湖学院实验材料、低值品和易耗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低值易耗品采购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类教学实验所用材料、低值品、易耗品,指不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各类物资,范围如下:

材料-泛指一次使用即消耗或逐渐消耗不能复原的物质,如金属及非金属的各种材料、燃料、试剂等。

低值品-指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教具、一般器械等。

易耗品-指易损易耗的物品,如玻璃器皿、元件、器件、零配件、化学实验用品、劳动保护用品等。

注:耐用期在1年以上,构成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者为固定资产。

二、申报要求

1.编制实验耗材购置计划必须实事求是,严禁谎报虚报。要认真核算使用消耗定额,逐项核实库存量,防止积压。耗材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计划列明的型号、规格和数量进行。

2.各学院(中心)实验室根据实际需要,在本年度学院实验耗材采购预算额度内,编制实验耗材购置计划。

3.各学院在编制实验耗材购置计划过程中,要充分论证,加强申报过程的监督和审核,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三、申报程序

1.各学院(中心)汇总、审核、编制采购计划,填报《实验教学低值易耗品采购计划申报表》(附件1);组织论证后填报《巢湖学院采购需求论证表》(附件2)。

2.采购计划总金额5万元(含)以上的,需于20266月3日前,将《实验教学低值易耗品采购计划申报表》《巢湖学院采购需求论证表》与2026年度学院实验耗材采购预算情况说明,通过电子政务发送至教务处杨涛。

3.教务处将对采购计划总金额5万元(含)以上的,组织专家统一论证并反馈结果。


附件1:实验教学低值易耗品采购计划申报表.xlsx

附件2:巢湖学院采购需求论证表.docx



   教务处

2026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