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巢湖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关于公布巢湖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文件要求,各二级学院需成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由学院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成人员一般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设主席1人,副主席1-2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院长)担任,成员名单由主席提名,经学院研究通过后,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备案。
请各学院按照上述要求,于7月27日前将分委员会委员名单(附件),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备案。联系人:黄涛,联系电话:0551-82361419。
教务处(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