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顺利完成2025届毕业生各项工作,请各学院做好2025届毕业生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前相关工作
5月25日前各学院完成各类成绩(含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成绩、实习成绩等)录入与审定工作;
二、毕业、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
(一)基本程序
202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按照学院初审、教务处复审、学校终审的程序进行。
(二)依据文件
1.对应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2021级四年制本科生依据《巢湖学院学年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校字〔2017〕123号)、《巢湖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校字〔2017〕124号);
3.2023级专升本学生依据《巢湖学院学年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校字〔2022〕55号)、《巢湖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校字〔2022〕56号)。
(三)时间安排
1.5月30日前各学院将初审结果(纸质版院长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培养管理科,毕业生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统计等相关表格见附件1。
2.未达到毕业条件而要求延期毕业的,学生本人应于5月28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延期毕业申请(附件2),学院审核同意后,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30日前将延期毕业申请汇总表(附件3)连同学生延期毕业申请表报送至教务处培养管理科。未按要求履行手续的,学校将按相关文件予以统一清理。
3.6月6日前教务处对各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复审,并提交学校终审。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工作,并在上报教务处初审结果前将毕业资格审核、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结果反馈给学生,让学生知晓。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培养管理科联系,电话:0551-82362857。
附件1:巢湖学院202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情况统计表.doc
教务处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