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关于成立“指南针”就业创业指导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7-05 浏览次数: 1351

为进一步发挥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践活动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上的成效和对学校就业工作的促进作用,努力将我校的就业创业教育和指导优势地转化为人才培养优势,学生工作部现决定依托“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研室”成立“指南针”就业创业指导名师工作室,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定位

“指南针”就业创业指导名师工作室旨在落实学校就业创业教育任务与实践指导工作,为就业创业活动搭建有效平台,创建协同交流互通的载体,为学生培养生涯规划意识、确立职业发展方向、树立正确择业观念、投身创新创业实践等提供支撑,为我校在高水平就业创业类竞赛中取得佳绩提供有力指导为我校创新创业项目孵化提供全程支持,切实推动就业创业教学科研工作长足发展

二、主要职能

1、为学校“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研室”等就业创业类教学与管理平台的高水平发展提供引领示范作用

2、为学校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提供优秀的师资力量,促进就业创业师资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发展,是学校培养就业创业名师、专家的重要蓄水池。

3、为参加就业创业类高水平竞赛的项目团队提供专业教师指导及培训,是高水平赛事中优秀作品诞生的摇篮

4、挖掘并培育校内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提供强力支持,是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中坚力量

5、为我校就业创业类主题校园活动的主要承担者,其成员是陪伴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和人生导师

三、申报主体

1、学校关心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相关活动开展的专业教师、管理人员、辅导员等。

2、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研室的专兼职成员优先聘用

四、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申报人必须为学校在岗在册教师;

2)热爱祖国,思想积极正向,认可并喜爱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和创新创业教育等相关工作;
  (3)具备基本的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和创新创业专业知识,有志于从事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

4)能够参与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和创新创业理论学习、校本课程研发和赛事指导等,能够按照教学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工作;

5)具有较宽的知识面、较强的文化素养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拥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具备较强的调查分析和学术科研能力。
    2、技能条件:

1)从事就业创业工作至少2年(承担就业创业类课程教学工作2年及以上;或至少2次负责毕业班就业工作;或连续2年担任就业创业工作联络员等);

2)至少公开发表就业创业类论文或申报校级(含)以上相关课题1项;

3)至少获得就业创业类证书1项(含心理咨询师)

4指导学生参加就业创业类竞赛,并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含)成绩至少1次

5本人参与就业创业类比赛,并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成绩至少1次

注:以上(1)(2)为必备条件,(3)(4)(5)符合其一即可。

3、退出机制:

1)无特殊原因,一年内未承担至少1门(含)就业创业类课程教学任务;

2)参与工作室活动出勤率低于80%;

3)因工作不力,给工作室带来负面影响;

4)自认为无法继续从事工作室相关工作任务。

注:符合以上任一条件者,即退出就业创业指导名师工作室名师序列。

五、创建规划

1、首批拟遴选就业创业指导名师8名

2、学工部将为工作室提供工作场所等基本办公条件,并努力为名师优先提供或创造外出培训交流、就业创业活动平台、个人事迹宣传渠道有利条件;

3、学工部将为工作室积极拓展校外资源,帮助工作室良性运行

4、力争通过三年建设,在工作室内涌现一批业绩突出的就业创业指导名师

六、申报流程

1、由教师个人7月10日前学工部提出申请,填写《巢湖学院“指南针”就业创业名师申报表》(见附件),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2、学工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通过审核后学工部将为名师颁发聘书,并将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公示,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七、评估管理

1、学工部定期对工作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

2、学工部将对名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测评,对成效突出的名师在年度测评、培训等方面予以倾斜,以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3、名师在开展工作中应注意整理留存活动开展的相关资料以备存档留查。

 

附件:巢湖学院“指南针”就业创业指导名师申报表.doc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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