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2021年度《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任课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1-15 浏览次数: 1179

各学院:

为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5号)文件精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的通知要求,做好我校2021年度《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教学工作,现决定选聘《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教师若干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内容

1.《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面向三年级下学期学生开课(课程编码:2001A06);
      2.《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共计16+6学时(其中理论16学时、实践6学时),1学分,课程内容包括就业观念与心理调适、就业形势与政策分析、求职途径与求职材料、求职技巧与求职礼仪和就业保障等;
      3.课程教学由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由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研室具体实施,包括课程的调研、备课、研讨和教师选聘等工作。任课教师一经选聘确定,需稳定承担课程教学工作。
      二、报名范围
      《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任课教师原则上从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研室正式成员或兼职成员中选拔。其他有意担任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需先申请成为教研室成员(正式或兼职),并接受课程试讲安排,通过试讲方可排课。
      三、选聘条件
      1.热爱祖国,思想积极正向,热爱并认可就业指导相关工作;
      2.具备基本的就业指导专业知识或从业经验,有志于从事大学生就业教育及指导服务工作;

3.能够参与教研室相关理论学习、教学会议或集体备课等活动,能够按照教学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工作;

4.较宽的知识面,较强的文化素养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良好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较强的调查研究和分析问题能力等。
     5.岗位职责:

1)主要教学任务:承担《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教学任务;

2)主要科研任务:从事大学生就业指导的研究项目;

3)其他任务:职业咨询、就业指导、赛事指导以及教研室相关工作。

四、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选聘条件的教师填写申请表(见附件),于1月20日下班前报送学生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审核

由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研室负责资格审核。

3.教师聘任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研室根据资格审核的结果,确定授课教师,结合教师专业和特长,安排教学任务。

五、聘用及职责

选聘教师列入学校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研室教师资源库,就业指导中心将根据教学需要安排教师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参加学校各类教学培训和教研室教研活动等。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继勇   电话:0551—82362870

附  件:巢湖学院《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教师申请表.doc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研室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