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等九部委《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安徽省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及《巢湖学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实施办法(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我校以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及转化的有关事项进行公示如下:
(一)成果基本信息
成果名称:一种压电陶瓷检测系统(CN202110358341.6)
成果发明人:张杨
成果名称:一种压电陶瓷片加工用半成品检测装置
(CN202110358315.3)
成果名称:一种压电陶瓷能量采集器
(CN202110358314.9)
成果发明人:张杨
成果名称:一种用于制备荧光材料的搅拌烘干装置
(CN202210125342.0)
成果发明人:张杨、杨绳岩、韩阳
(二)成果完成单位:巢湖学院
(三)赋权申请代表:张杨
(四)拟转化受让单位/个人:合肥尚亮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E0F5GQ29)
(五)成果共有人和完成人(团队)确权比例:巢湖学院5%,张杨95%
(六)公示期: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22日
在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转让事宜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反映。联系电话:823615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