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等九部委《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安徽省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及《巢湖学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实施办法(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我校以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及转化的有关事项进行公示如下:
(一)成果基本信息
成果名称:一种高效气液反应釜(CN201811628525.4)
成果发明人:王小东、李明玲
(二)成果完成单位:巢湖学院
(三)赋权申请代表:王小东
(四)拟转化受让单位/个人:苏州三木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1Y78J94L)
(五)成果共有人和完成人(团队)确权比例:巢湖学院10%,王小东90%
(六)公示期: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6月3日
在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转让事宜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反映。联系电话:823615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