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外聘教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2浏览次数:2137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师范类专业与工程教育试点专业认证工作和环巢湖区域第二批兼职(客座)教授、创新创业导师聘任工作,现将外聘教师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条件、工作任务及待遇

拟聘的外聘教师条件、工作任务及待遇等按照《巢湖学院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管理办法》(校字〔201343号)和《巢湖学院外聘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校字〔20163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安排

(一)人事处已对各学院在学校备案且仍在聘期内(截至201912月)的外聘教师信息进行了汇总统计,具体信息统计见附件1。请各学院对已聘任的或拟聘任的教师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提出续聘和新聘人员名单。

(二)对拟聘任的兼课教师,填报《巢湖学院兼课教师审批表》(附件2)于831日前提交人事处师资科,经审核后签外聘教师聘任协议(附件3),未经批准的兼课教师将不予以发放课时酬金。

(三)对拟新聘任的兼职(客座)教授,各学院填报《巢湖学院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审批表》(附件4),其中尚未提交环巢湖区域第二批兼职(客座)教授、创新创业导师申报材料的学院,请根据20191118日《关于推进实施“百名人才双聘工程”暨开展环巢湖区域第二批兼职(客座)教授、创新创业导师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填报审批表,请于831日前提交人事处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根据学科专业发展建设需要,结合实际,广泛利用各类资源聘请校外优秀人才。其中有师范专业认证的学院重点聘用3-5高水平的中学(幼儿园)教师或行业专家作为外聘教师,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学院重点聘用3-5高水平的企业或行业专家作为外聘教师。

2.各学院要积极落实外聘教师的工作任务,切实保障专业认证工作和环巢湖区域兼职(客座)教授、创新创业导师聘任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1.2019年巢湖学院兼职(客座)教授、创新创业导师和兼课教师信息一览表.docx

      2.巢湖学院兼课教师审批表.doc

      3.巢湖学院外聘教师聘任协议.doc

      4.巢湖学院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审批表.doc



                 人事处

                  202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