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验收结题及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2浏览次数:1981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以下简称人才项目)管理,根据《巢湖学院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管理办法》(校字〔20208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人才项目验收结题及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结题

人才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人事处每年对到期未验收结题或达到验收结题条件的人才项目进行验收结题。验收结题工作一般安排在12月份。

请各项目负责人填报人才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与项目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两份)于11月底前报送人事处。项目结题材料主要包括:项目申请书、计划任务书、结题验收报告书、项目研究成果(含封面、目录、正文等复印件)

二、项目清理

根据规定,2018年(含)以前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各类人才项目,在今年年底应完成验收结题,否则学校将按规定做撤项处理。凡被撤销的项目,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人才项目,此外,已参评职称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并填写《巢湖学院人才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2),报人事处审核,提交学校研究决定。

联系人:孙冰,电话:82362063

 

附件:1.人才项目验收结题报告.zip

      2.巢湖学院人才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人事处

202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