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需要,为提升教师学历学位,促进中青年教师成长,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现将2025年教职工申请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教职工申请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依据《巢湖学院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23〕49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审批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提出书面报考申请,填写《巢湖学院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见附件1)。
(二)审批流程
1.所在学院(部门)审批
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由所在学院经集体研究后审批,其中专职辅导员还须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批。
管理人员由所在部门研究后审批,其中科级及以上干部还须经党委组织部审批。
2.报考专业归属学院审核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须通过报考专业归属学院审批。专业归属学院根据学科发展需求,经集体研究后审批。(专职辅导员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和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博士不需要履行此项审批。)
3.学校审批
人事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复审后,提交学校会议研究审定。
(三)签订协议
经学校批准攻读博士学位的教职工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与人事处签订在职培养协议。
三、申报时间
请有意向申请的教职工填写《巢湖学院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和《巢湖学院2025年度教职工申请报考攻读博士学位汇总表》,纸质版于2月28日前由学院(部门)审批后集中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294571367@qq.com。
联系人:陶诗龙
联系电话:82362063
人事处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