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党委加强领导 推动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发挥

发布时间:2023-04-12浏览次数:44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更好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巢湖学院党委注重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领导审计工作的各项制度机制,多措并举促进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充分发挥。

一是强化建章立制,推动内部审计机制完善。学校成立党委审计委员会,由党委书记任主任、其他校领导任副主任,校长直接分管审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在印发《巢湖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巢湖学院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巢湖学院基建和维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的基础上,新制定《巢湖学院处级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告知办法》《巢湖学院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等,更好地促进内部审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制定了多项内部审计工作流程图,规范内部审计业务具体的操作程序,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二是拓展广度深度,推动内部审计全覆盖。巢湖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审计工作,从讲政治的高度谋划内部审计工作,坚持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定期开展年度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审计和内管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任期审计,创新开展内部控制评价专项审计。聚焦重点领域,实施基本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紧盯关键环节,开展招标采购、工程项目、教科研项目专项审计,历史遗留资产清查和账务清理专项鉴证,文印费专项检查,驻村扶贫资金使用专项检查等工作。通过持续扩大审计监督范围,推进内部审计监督向纵深拓展。

三是注重举一反三,推动内部审计成果运用。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做好各类审计整改工作,注重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完成“后半篇文章”。多次召开党委审计委员会、审计整改布置推进会、审计共性问题自查自纠会等,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评价专项审计、工程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研判,求各单位、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自查自纠,从制度机制层面补齐短板,推动源头治理,防止屡审屡犯,切实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四是加强贯通协作,推动“纪巡审”联动。强化内部审计监督与学校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督促落实的工作机制。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整改结果报告同步抄送纪委办、组织部。学校定期召开监督执纪联席会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查找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和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提高审计结果的综合运用效果。安排内审人员参加校内巡察、专项督查等工作,深度融合。通过优势互补,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基础上,实现各监督主体履职不缺位、尽责不推诿,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提升监督效能。(文/金璇 审/洪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