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巢湖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第二阶段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8浏览次数:841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体质健康测试不仅是国家政策也是我校体育课成绩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的落实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切实加强我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2019年度第二阶段测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地点、测试时间和安排

(一)测试地点

体质健康测试中心、第一田径场。

(二)测试对象和内容

1、2017、2018级全日制在校大学生: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视力。

2、2019级学生: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视力、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50米跑、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3、2016级:视力

(三)测试时间安排

1.2017级、2018级学生:10月15日-11月3日(周一至周五16:00-19:00;周末全天)。

2.2019级学生:11月4日-11月11日(周一至周五16:00-19:00测试室内项目;周末全天集中测试跑步项目)。

3.2016级学生:视力项目在体测室开放时间段学生自行参加测试,不再单独安排测试时间。

4.11月18日:公布学生体测成绩,学生可输入学号查询。

5.11月23-11月24日:补测时间(仅针对测试不及格和缓测的学生,有1次机会)。

6.12月1-12月7日:向教务处、学生处上报体测数据,形成学校和各学院体测年度报告。

7.12月9日:数据上传教育部。

二、测试要求

(一)测试前

1.体育学院应严格按照测试要求,加强对测试人员的培训和测试仪器的检测,为了保证测试的准确性,每天测试结束需对测试仪器进行调校,确保测试数据的准备性、客观性,真实反映学生体质健康的状况,保证测试任务的顺利完成。

2.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指派专人负责组织宣传学院的体测工作,确保每位学生正确对待测试工作。

3.以班级为单位,由带队教师按照测试时间安排提前10分钟组织学生到体质测试场地,学生必须携带校园一卡通参加测试。

4.学生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参加测试,如有不适于参加测试的状况,例如,测试当天发烧、感冒、外伤等病症的同学,须主动申请缓测。(附件4)。

5.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三甲及以上医院证明),体育学院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缓测或免测申请单(附件4)。申请单由各学院带队教师汇总后(附件5),统一上报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体测中心不单独受理个人申请。

6.测试前自己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测试中如遇身体不适,应及时举手示意。可暂停测试,并由医务人员现场诊治。

7.测试学生在测试前两天应保持良好的饮食和睡眠,不饮酒、不熬夜。测试当天需穿着运动服、运动鞋。测试中按照规定的测试方法和动作测试,遵守测试老师的要求,遵守秩序。

8.如因测试学生未遵守以上规定,如隐瞒身体病史、不遵守测试方法和秩序等导致的安全问题,学生自身负相关责任。

(二)测试中

1.校医院要确保测试时有医生现场值班,做好医疗服务和处置突发情况的应急准备工作。

2.各学院体质测试负责教师必须在场,并要维持好学院的纪律,做到遵守测试秩序,服从安排。

3.对测试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按照考试作弊处理。

4.由于测试采用自动采集数据的形式,如果出现少数数据缺失的情况,学生有义务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补测。

(三)测试后

1.学生可自主查询测试成绩,测试不及格者,通过平台在补测时间段内申请补测,逾期不再安排测试。

2.各学院测试成绩公示。

3.按时上报数据。

4.形成本校学生体质健康年度报告。

5.指导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体育锻炼,提高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评价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标准,也是学生毕业的基本条件之一。望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生积极参加体质测试,要专人负责,能及时通知本院学生按时参加测试。

特此通知!

    

巢湖学院    

2019年9月6日

附件12019年各学院体质测试联系教师名单.docx  

附件22019年度第二阶段健康测试安排表.xlsx 

 附件3微信小程序查询办法.doc

附件4学生免测、缓测申请.docx

附件5缓测,免测汇总表.xlsx

附件6 周末测试值班教师安排.docx

附件7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