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01-26浏览次数:1194

一、实验室是教学、科研重要基地,为了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实验室的安全和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实验室主任负责把每个实验室房间的安全工作落实到人,做到每个房间都有专人管理,专人负责。随时消除事故隐患,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三、保持实验室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排列有序,未经保卫部门同意,严禁走廊堆放杂物和在走廊打隔段,阻挡安全通道。

四、实验室房屋是学校的固定资产,无论其建设经费来源,均属学校资产。实验室房屋结构不得破坏。任何人不得随意在实验室内打隔断,毁坏结构、毁坏电路,如因教学、科研需要改造的,必须落实经费然后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五、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场所,室内严禁吸烟。特别是有易燃易瀑的实验室绝对禁止烟火,严禁吸烟动用明火。因工作需要少量存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符合安全存放要求。

六、学生必须在教师或实验室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毕业设计学生和研究生的实验由导师负责,环境封闭的实验室不得单人操作电器设备,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并要有人监护。

七、未经管理人员的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因不听指挥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者,要追究责任,并赔偿损失。

八、实验室负责人要妥善保管实验室钥匙,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若有遗失或损坏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九、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周围不准堆放杂物便于消防器材的取用。

十、对一贯遵纪守,在安全工作中有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本人态度,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赔尝,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