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部分建筑命名征集公告

作者:文章来源:巢湖学院发稿时间:2019-12-31浏览次数:2420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建筑命名,凸显校园景观的育人功能,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现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广大校友、社会人士公开征集校园部分已建或拟建建筑(包括楼宇道路、花园等)名称,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待命名建筑名单(对应位置图见附件1

1.管理学院教学实验楼;    2.经济学院教学实验楼;

3.学生第二食堂;           4.学生第三食堂;

5.校医院;                  6.大学生活动中心(拟建);

7.体育馆(拟建);         8.图书馆南广场;

9. 图书馆南广场两侧道路;

10.图书馆北中心花园(由烔炀镇部分捐助建设);

11.教学实验楼南侧道路;   12.科技创新中心(拟建);

13.现代信息中心(拟建);

14.敏行楼东侧花园(拟建,中庙街道拟资助建设);

15.清水塘及周边园林。

二、命名基本原则

1.传承性:反映学校的办学理念、文化内涵和历史底蕴,并与校园现有的楼宇和道路名称相一致;

2.时代性:反映学校立足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的精神风貌和理想追求;

3.文化性:有美好的寓意和文化内涵,品味高雅,积极向上;

4.雅俗性:简洁、质朴、清晰,好读好听好记,不晦涩难懂;

5.贴切性:与建筑的实际功能或用途相匹配。

三、命名要求

1.命名应采用中文名称,勿使用生僻或多音多义字词;

2.命名需注明寓意,即对命名的由来、含义作简要说明;

3.字数在2-5个汉字之间。

四、命名提交方式与时间

1.填写《巢湖学院部分建筑命名征集表》(附件2

2.命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提交。书面提交请将征集表送(寄)至巢湖学院党委宣传部(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巢湖学院图书馆9903室 邮编:238000),信封封面请注明“巢湖学院部分建筑命名征集”字样;网络提交将征集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cb@chu.edu.cn),文件名称统一以“命名征集+作者姓名+联系方式”进行标注。

3.征集活动时间:202011日—210日。

五、其他事项

1.巢湖学院主页:http://www.chu.edu.cn,官方微信公众号“巢湖学院”可以提供学校相关背景资料,欢迎关注浏览。

2.重名的作品以收到作品的时间先后为序,先提交者入围。

3.网络投票:利用学校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对初审入围的作品进行大众投票。

4.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评议。

5.学校研究:经学校研究,确定拟命名建筑名称并公布。

6.命名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归学校所有。

7.对征集作品入选者颁发证书和纪念品。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055182361411

 

附件1:待命名建筑对应位置图.jpg

附件2:巢湖学院部分建筑命名征集表.docx

 

 

巢湖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912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