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知(第17号)

作者:文章来源:巢湖学院发稿时间:2020-04-01浏览次数:1413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和扩散,全力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上级和地方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各部门要全面排查在国(境)外的师生员工信息,准确掌握底数和动态,落实健康打卡管理和服务保障措施,主动加强联系,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二、所有拟从国(境)外返回的师生员工,需在出发前1周向所在单位报告。报告事项包括返回人员姓名、健康状况、返回时间和行程等。各学院、各部门掌握到国(境)外人员返回的信息后,应当第一时间向学校防控办报告。

三、所有14日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返回人员,一律进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集中隔离观察期间,隔离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四、国(境)外返回人员如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按规定报销有关费用;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

五、国(境)外返回人员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和合肥市防控管理规定。凡涉嫌故意隐瞒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接触史、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将被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征信档案,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巢湖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

20204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