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2021届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作者:文章来源:巢湖学院发稿时间:2021-06-01浏览次数:2345

亲爱的同学们:

风雨同舟四载,日月兼程余生。亲爱的你即将踏上新征程,开启新生活,我们向你表示由衷的祝贺!不诚何以立校园,不信难以行天下!在此,叮嘱同学们不要忘记曾经帮你顺利完成学业的助学贷款!下面,我们详细介绍偿还助学贷款的有关事宜。

一、两大网站——偿还助学贷款的关键途径:

1.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若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确定毕业后固定联系人和本人联系方式,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未就业学生“就业单位”统一填写家庭地址,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2.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https://eloans.ahrcu.com/stu/

“信息变更”项下的“毕业确认申请”功能模块中,点击“新增”,即可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二、具体还款类型

1.利息偿还:毕业当年91日起自付贷款利息,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于毕业之前申请提前还款。

2.提前还款: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或联系县(区)资助中心,发起提前还款申请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毕业前申请提前还贷的,可随时到经办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3.贷款贴息: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于毕业当年8月1日前办理延期还款手续上学期间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

三、违约责任

请大家务必珍惜并维护好个人的信用记录,一旦造成违约,将会产生信用污点,同时也将承担如下责任:

1.经办银行将对其逾期款金额计收罚息。违约情况将被录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对于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同时也会影响个人乘用高铁、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2.对于连续拖欠贷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渠道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3.贷款严重违约的借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个人信用记录会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银行对贷款违约人计收罚息,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影响个人乘用飞机、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毕业之后,如果你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动,请及时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提交变更的相关信息,以便于学校在需要时能及时与你取得联系。

助学贷款是一种信用贷款。按时还款,如期履约,是每一名贷款学生的义务,也是你对社会、国家和学校的回报;恪守信用,自信自立,不仅向社会展示了良好的个人品质,也是对自身贷款信用和声誉的珍惜与维护。希望我们以上的提示能助你一臂之力,最后祝愿同学们成长路上满满都是正能量。

 

巢湖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