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巢湖学院发稿时间:2021-12-22浏览次数:1861

各学院: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11225日至27日进行。为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防止和制止各种形式的违规行为,确保2022年研考安全、平稳、有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诚信教育的通知》要求,现就考试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研考期间学生管理

各学院重点加强对在校学生的跟踪管理,看好自家人,实行每日排查,逐一掌握学生动态,严格请销假制度。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一查明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入调查核实,防止学生外出替考或参与有组织作弊。

二、开展诚信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

各学院要通过公告栏、网站、QQ、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考试纪律和法规教育,弘扬“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社会风尚。针对在校学生,重点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9条、第8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5条)、《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12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1条)等相关规定,提醒学生不得以身试法,发生替考等违法违纪行为;针对报考考生,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场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宣传,提醒考生要以诚实守信的态度参加本次研究生招生考试。

今年研考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全程联网监控录像)进行考试,各学院要提醒考生主动配合监考人员做好违禁物品检查,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严禁将手机等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避免无意识违规;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三、严肃责任追究

各学院要加强领导,严格要求,责任到人,对因管理不到位发生在校学生参与替考等严重作弊行为的,将在全校通报批评,对于参与替考“枪手”的学生一律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巢湖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校字〔202181号)给予处分,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学生工作部(处)      

2021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