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教职员工:
为满足校内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学校自筹经费在校园建设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目前已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并从2023年11月13日起开始投入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电桩位置及数量
1.求实楼停车场:设有5台充电桩,其中,7KW交流桩4台、20KW直流桩1台;
2.博学楼停车场:设有5台充电桩,其中,7KW交流桩4台、20KW直流桩1台。
二、操作指南
扫码→充值→充电→停止并结算→拔枪并归位,具体详见下图。
三、收费标准
充电费用具体标准为每度电0.5738元,包含电费和服务费,其中,电费每度电0.5703元(居民生活用电标准)、服务费每度电0.0035元。充满自动断电,按电量计费。
四、其他事项
1.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为绿色停车位,非新能源车辆请勿占用充电专用车位。
2.新能源汽车充电时须有序停放充电,充电完毕请及时将车辆移走,以方便其它新能源汽车充电。
3.请勿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靠近充电桩。
4.充电过程中,禁止带电拔枪,禁止启动汽车,禁止开启车上电气设备,并做到人车分离,禁止用手触摸电枪孔和车辆插座的插孔。
5.充电结束必须在完成结算后方可拔枪,否则会导致锁枪。
6.使用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请及时联系保卫处工作人员,联系人:李雪贵,联系电话:82361960,13966357013。
保卫与校园管理处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