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8年度巢湖学院教职工大病医疗救助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1浏览次数:132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巢湖学院教职工医疗补助及大病救助实施办法(试行)》(校字﹝2016﹞12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为进一步减轻患重大疾病教职工的经济负担,经市医保中心、本地住院医院结算和学校医疗补助报销后,个人支付部分达到本人年工资30%的教职工,本人可申请大病医疗救助。具体程序、要求如下:

1.本人填写《巢湖学院教职工大病救助报销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2.医疗费用发票、病历;

3.人事处出具的年收入证明材料;

4.请于2019年3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提交校医保办。

5.有关政策、规定请参见《巢湖学院教职工医疗补助及大病救助实施办法(试行)》。

以上未尽事宜,请与校医保办联系。

联系人:俞慧    联系电话:82362665。

 

附件:1.关于印发《巢湖学院教职工医疗补助及大病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2.《巢湖学院教职工医疗补助及大病救助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答.docx  

       3.巢湖学院教职工大病救助报销单.doc

 

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