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4浏览次数:189

各学院:

根据合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合肥市2019年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合医保发2019﹞18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度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巢湖学院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告知单》

请各学院于2019年10月18日前安排人员来后勤处(卫生疾控与医保管理科)领取《巢湖学院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告知单》,并组织发放给学生,以便于我校学生更好的了解医保政策。

二、名单及信息核对工作

(一)核对参保学生名单及信息

请各学院健康信息员老师通过电子政务查看根据学生缴费情况拟定的参保名单,仔细核对学生的各项信息,并在《巢湖学院2020年度大学生医保参保名单》表格中将确定参保的学生(参保状态)标注已参保

(二)核对弃保学生名单及信息

在校学生确定放弃参加大学生医保,请在《巢湖学院2020年度大学生医保参保名单》中(参保状态)标注不参保,并签署《巢湖学院学生不参加大学生医保承诺书》。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签署承诺书,将视其为自愿参保。

(三)提交材料及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在2019年11月5日(周二)下午下班前完成核对工作,并提交:

1.《巢湖学院2020年度大学生医保参保名单》(电子版、纸质版)。

2.《巢湖学院学生不参加大学生医保承诺书》(纸质版)

表格电子版发送到电子政务(后勤处-俞慧),纸质表格送到后勤处(卫生疾控与医保管理科)。以上材料纸质版请按照要求签字、盖章后再提交。

、退费安排

所有信息核对完成后,由财务处统一安排弃保学生的退费事宜。

、其他事宜

(一)为使在校大学生享受更好的医保待遇,避免因未参保而导致无法享受医保待遇的事情发生,建议在校学生选择在校统一参保。

(二)已自行通过“合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平台”缴纳2020年度医保费用的合肥市学生只能享受普通居民医保待遇,不可以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

以上未尽事宜,请与医保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俞慧

联系方式:13675620065

 

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