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20号)

发布时间:2020-07-03浏览次数:709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2020年暑期将至,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就做好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疫情防控制度体系

完善工作制度和预案。各单位要在校防控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和校防控办指导下,严格依法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适时更新、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和突发疫情处置预案。

巩固校园防控体系。完善学校-学院-班级三级防控工作体系,落实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暑期应急值班值守,各单位每天(含节假日,暂定自7月11日至8月23日)须有1名负责同志在岗带班,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如遇突发事件,要按程序妥善处置及时上报。各单位暑期值班安排表于7月10日前报送校办公室信息科备案(图书馆0831室,电话82361509)。

做好人员有序流动管理。坚持每日“健康打卡”制度,做好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监测。对于从中高风险等级地区返回的师生员工,须持有返回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如无法提供上述信息,应当立即接受核酸检测或接受14天隔离医学观察。从低风险地区返回的师生员工,须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返回。

坚持信息报送制度。坚持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学院要将师生员工及暑期在外实习实训的学生纳入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范围,列为“日报告、零报告”内容,及时准确上报医学隔离人员、聚集发热等信息。瞒报、谎报疫情信息的人员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严格规范校园管理

严格校园人员管理。暑期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到校工作的教职员工尽量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确需离开学校或居住地的,须履行审批手续。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凡进入学校人员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加强校园安全整治。后勤处要加强夏季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重点对学校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冷藏设备进行传染源检测排查。教务处、保卫处及相关学院要做好实验室防爆、防火、防泄漏等安全工作。

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后勤处要主动对接巢湖市、安巢经开区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对教室、办公室、公共教育教学馆室、食堂、宿舍、厕所、电梯、楼梯和扶手、浴室等重点场所进行排查和整治,保持设施设备完好,重点检查校园供水设施设备。配齐配足洗手设施,根据需要对公共场所进行定时消杀。组织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确保师生员工健康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

三、加强校外师生员工安全指导

严格居家防控要求。对春学期未返校的学生,各学院要逐人通知暑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并督促落实。校外师生员工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长途旅行。

指导做好家庭教育。学工部、人事处、各学院要及时通过多种信息渠道向教职工、学生及其家长发送风险提示或安全预警。引导师生员工加强个人防护,保持“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指导学生家长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配合做好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锻炼等,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妥善组织实习实训。教务处及相关学院要建立校企“双主体”联动防控机制,做好与实习实训单位对接,有序组织学生开展实习实训,并安排专人加强实习实训管理。密切关注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指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对出现疑似症状的,要及时依规处理,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和当地有关部门。

科学开展招生宣传。教务处及相关学院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醒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尽可能采取线上方式组织开展招生宣传,优化招生服务程序,创新招生工作形式,推进招生远程服务,减少在不同省份、不同市域间的人员流动。外出招生人员必须每天向学校报告外出信息及健康状况。

四、科学谋划秋季开学工作

统筹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各单位要结合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将暑期和秋学期工作一体化研究,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因应疫情变化,抓好人员管控。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面做好秋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精准做好开学预案。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秋学期学生全面返校、学校满负荷运行的压力挑战,科学预判、完善预案、做好演练、及时查改。

合理安排返校报到。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发布秋学期开学返校通知。在继续落实“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返校原则基础上,人事处、学工部、教务处及各学院要提早谋划、科学制定秋学期开学师生员工返校工作方案。 


巢湖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