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11月至2019年1月非在职员工家庭水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6-19浏览次数:756

根据学校自来水管理要求,经后勤处水电管理与能源保障科抄表计算用水量,按2.5元/吨的收费标准核算水费,现将201611月至20191月非在职员工家庭水费公示如下:

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2019年6月19日—2019年6月21日。

异议受理电话:0551-82362516。


附件:2016年11月至2019年1月非在职员工家庭水费统计表.xlsx


 

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