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毕业年级参保学生大学生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7浏览次数:3239

各学院:

根据大学生医保有关规定,经研究本学期毕业年级参保学生“普通门诊”医药费报销工作定于2020年5月25日-6月5日进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药费发生时间

2019年12月9日至本次报销日止(寒假期间门诊费不报销)。

二、定点医院

1.本地定点医院安医大附属巢湖医院、合肥市第八人民医院、合肥市骨科医院、巢湖学院医院。

2.异地定点医院2020年2月17日-5月15日(春学期未返校期间),居住地的公立医院(其中,居住地限一个,居住地的公立医院限四个)。

三、报销额度

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累计,超出20元以上的部分按比例报销。

四、具体报销日程安排

1. 2020年5月25日各班级经办人到校医保办领取、填写《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档案袋》(内含《普通门诊个人医疗费用报销单》、《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申报表》、《报销须知》等表格)。

2. 2020年5月26日各班级到校医保办报送《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档案袋》(内含填好的报销申报表格及医药费发票、病历、相关证明)。

3. 2020年5月27日-6月4日校医保办审核、录入数据。

4. 2020年6月5日后,报销费用经校财务处核定后统一将报销款转至每位报销学生的建行账户中。

五、有关政策、规定

请参见《巢湖学院学生医保手册》(可在巢湖学院健康信息群qq 51349810937147430群文件中下载)。

六、具体要求

1.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每位学生,指定班干负责并以班级为单位前来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2. 请每个班级经办人收集报销材料统一上报,每个班级只可报送一次材料,不受理个人报销材料。

3. 对发生意外伤害而产生医药费用的情况,请辅导员老师核实后,再出具意外伤害证明。

以上未尽事宜,请与校医保办联系。

联系人:俞慧    联系电话:13675620065

 

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