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醒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9浏览次数:1293

全体教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规定,按照学校主管税务局的安排,为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请于6月30日前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汇算清缴。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1.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包括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已预缴税额小于年度应纳税额等情形。

二、政策法规及操作方法

相关政策法规及操作方法,详见安徽省税务局官网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栏目。网址:

http://anhui.chinatax.gov.cn/col/col17830/index.html

三、注意事项

1.如个人信息需变更,请填报或修改基础信息。

2.符合2019年度专项附加扣除或2019年度大病医疗支出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教职工,办理汇算清缴前,请补填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已安装的“个人所得税”App显示无法联网登录,请自行下载并重新安装。

四、咨询电话及地址

1.税务局服务热线:12366。

2.安徽巢湖经开区税务局咨询地址及电话:巢湖市金湖大道与华阳路交叉口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办税大厅,0551-82366547。

3.财务处联系电话:0551-82361408。 


财务处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