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工程教育和师范类专业认证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论证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3浏览次数:1291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工程教育和师范类专业认证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学校定于2020年8月7日(周五)和8月8日(周六)分别召开工程教育和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论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8月7日(周五)上午9:00-17:00 (工程教育专业)

8月8日(周六)上午9:00-17:00 (师范类专业)

二、会议地点

图书馆十楼第二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各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所有教研室(实验室)主任、部分课程负责人,发规处和教务处领导及相关人员。

四、议程安排

8月7日:9:00-15:00 工程教育认证试点专业教研室主任汇报人才培养方案,部分课程负责人汇报课程教学大纲,工程教育认证专家组根据材料和汇报情况进行指导

15:00-17:00 各学院针对工程教育认证中出现的问题或疑问向专家组提问,专家组现场予以解答

 

8月8日:9:00-15:30 师范类专业教研室主任汇报人才培养方案,部分课程负责人汇报课程教学大纲,师范认证专家组根据材料和汇报情况进行指导

15:30-17:00 各学院针对师范认证中出现的问题或疑问向专家组提问,专家组现场予以解答

五、参会要求

1.工程教育认证和师范认证是学校提升专业品牌形象,提高专业建设水平的重要抓手,是学校2020年的十大重点工作之一。专业认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方方面面,需要全体人员提高认识、凝心聚力、共同参与。请各二级学院领导和老师提前安排好参会日程,全程参与研讨与学习,共同提升进步。

2.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各课程教学大纲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请汇报人员提前准备好汇报材料,组织好汇报语言,注意汇报时间限制,具体汇报顺序详见附件。

3.请对应学院提前梳理出工程认证和师范认证中出现的问题或疑问(不限于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编制方面),及时向专家组提问。

4.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会议期间将手机调成静音或关机。需参会人员原则上一律不允许请假,如确因有事无法参会,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

附件: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汇报内容及顺序.doc

  

                                        教务处

                                    2020年83